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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学校把学生按成绩分成A层班、B层班教学,这操作违法吗?

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分A、B班,但初中学校如果按成绩高低编班,不管叫什么名称,本质上就是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平行班),目前说“违法”也说得过去,确实是属于违法行为。而如果是高中,则没办法,大家都是这样做的:精兵强将重点培养成绩好的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是违法,但这种违法行为不同于其它刑事案件,主要是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有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从《义务教育法》上这条明文规定来讲,若义务教育学校把中小学学生,按成绩分成A层班、B层班教学,显然是违法的做法。

作为老师,分层教学对学生来说倒是一种较高效学习方式,但不能因为分了重点班,就明目张胆地歧视或完全放弃平行班(后进班)的学生,一样要平行班上的上层面(尤其是有进取心的学生),他们或许会进普高或进私立高中,也会继续读高中、考大学。

从历年分重点班的效果来看,尖子班学生升高中的接近100%,重点高中的都出自这样的重点班(我县目前只以县前500名认同),平行班学生能考上一个重点高中是相当难,偶尔能上几个普高就不错了——但分了A、B班的那一个,优秀生(跻身县前500)明显会多。

其实孔子几千年前就提出了“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方法,就是考虑到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具体分析的。我八几年读初中时,县重点中学,当时根据小学毕业考分,进的就是“语文试点班”,语文成绩好的基本全分在一个班,让语文老师试点,重点培养,后来证明:此法可行,试点成功,我班的语文成绩也大获全胜!

但高中教育一定分A班、或B班,从高一起就按中考成绩分(录取就是这样),不仅有重点班,还有重点中的重点班,即传说中的“0班”(或随便定一个班,有时是19、20班,有时14、15班),基本上是全县剩下的前120名(没转走去其它地方读的),原则上是两个班,如果有分文理科,高一下或高二起就分文理科。

小学因为没有升学压力,按成绩分班的情况较少,但或许到了毕业时也有暗中操作的;中学一般都是初三毕业时会分(偶尔也从初二开始,慢慢灌输这种理念)——成绩好的、有望能考入重点高中的,学校或相关班主任理应集中优势资源“助力”他们一下——说是不公平,其实这又是较公平的做法:不让某些双差生祸 害别人,让优等生有一个相对良好的学习环境。包括补课也是这样,支持的家长、成绩好的学生他们都愿意利用周末或其它节假日时间加压、加油(自愿为前提),而那些不愿上进考高中无望、学习没动力成绩较差、即将成为搬砖一员或上职中的学生,他们自己玩自己的,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最好别被强制在教室难过、难受。

靠成绩说话,按成绩分层分重点班,其实也解决校长一个大难题,省得家长多方找关系、递条子,为其子女找好班——按成绩来,你成绩差就怪不得别人!最多你也通过大考再加入,重点班实行末位淘汰制,人数变化不太多,一二个可以有!

或许还有更好的做法,比如将总成绩相差不大的学生分成一个班,最好兴趣爱好也相似,或专攻一项——或美术书法、或体育文艺、或文学,其实就是提前分流。也相当于按需分班,老师才好更合理地安排本校的教育教学与管理,更大化地让某些学业上的“差生”吃饱,同时也兼顾让“优生”吃好。这样做貌似更科学,也更有利于学生自信心的提高,更有利于个体的提升,避免“短板”效应。

有的学校,学生多的情况下也开设提优班,专门对尖子生开小灶,一般重点辅导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这五科或四科(没语文)。只是这种分班一定要严格按成绩来录用,决不能按关系裁定,更不能按“礼金”放进“插班生”,否则就全变了味,没有效果,成了地道的暗箱操作,实足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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