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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监控拍到邻居不小心碾压了自己孙女,传上网后,被网友转发和歪曲观点,造成与邻居家矛盾,怎么办?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自家监控视频传上网

被大量转发

歪曲标题及内容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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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家监控拍摄到的邻居不小心开车碾压了自己的孙女,我出于善意,提醒各位家长和广大司机在车子发动前一定要绕车一周,排除安全隐患,为自己和他人不留遗憾,目的是善意的提醒一下大家。可视频被大量的转发和歪曲标题、内容,给我造成了很大伤害,也给我和受害者家属之间带来了矛盾,我该怎么办?

A1:

你好,你未经邻居同意把监控视频发到网上,他人未经你邻居同意转发该视频,都侵害了你邻居的隐私权,转发者如果歪曲视频的标题和内容,还会侵害到你邻居的名誉权。

开车不小心碾压了自己的孙女对你邻居而言是一件很痛心的事,并不希望该悲剧被更多人知道,这属于你邻居的隐私。你把视频发到网上以及网民转发该视频都要征得你邻居的同意。

视频转发者如果将涉及你邻居的原始信息歪曲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在网上散布。首先构成对你邻居名誉权的侵害,这种歪曲散布行为如果造成法律规定的严重后果,譬如视频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被转发五百次以上等,其行为还涉嫌诽谤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你在解决该问题时,首先应向你的邻居赔礼道歉,争取获得谅解;然后尽自己所能协助邻居维权,把不利后果降到最低。具体维权时,应先对相关的侵权页面证据进行固定;证据固定后,再与登载视频的网站联系,说明情况,要求其删除视频及链接。如果网站拒绝删除,你邻居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网站删除视频,并要求网站及侵权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视频转发人的行为造成了上面所说的严重后果,你邻居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判决追究诽谤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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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和一个大学同学一起租房子考研,她家是本地的,后来没住多久她就搬走了,搬走的时候我不在家,她走了之后才跟我说的,最近我才发现她拿了我的裤子鞋子之类的东西,价值六百左右吧,还有一些其它小物件不计其中。我屡次催促她寄回来,她总是说知道了,就是不给我寄,还把我电话拉黑了。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A2:

你好,你同学的行为属于盗窃,在屡次催促后仍不返还,你可以通过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对此进行处理。

你被盗财物的价值为六百元左右,尚未达到刑法上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因此,你同学实施的盗窃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根据本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你同学依然躲避你,拒绝归还你的物品,你可以选择报警。由于你们是同学关系,而且在一起共同居住过,公安机关一般会先给你们调解,如果你同学把拿走的裤子鞋子等及时归还给了你,公安机关通常不会按治安案件对你同学进行处罚,如果你同学依然拒不归还财物或者不承认盗窃事实,公安机关会在查明事实后对你同学的依法作出处罚。

报案前建议你先自行搜集一下相应证据,譬如你购买裤子和鞋子的票据、你要求同学返还物品时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盗窃事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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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两个小叔子都在坐牢,各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孩子母亲也是一走了之。现在想起诉孩子母亲拿抚养费,怎么做?

A3:

你好,孩子的母亲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孩子的其他具有监护人资格的人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孩子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并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新的监护人。被指定的监护人有权代理孩子提起诉讼,要求其母亲支付抚养费。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存在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并为其指定新的监护人。

孩子的父亲目前在坐牢,没有监护能力,但孩子的母亲具备监护和扶养能力,但却一走了之拒绝抚养子女,你是孩子的伯母,不具有直接担任四个孩子监护人的法定资格,但你可以先和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协商,由他们作为申请人,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孩子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并申请人民法院为孩子指定新的监护人。监护人确定后,再由监护人代理孩子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的母亲支付抚养费。

另外,你们也可以尝试求助一下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等组织,看能否协助解决一下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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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在某公司工作,合同书上只签定了一年的合同,但是一直工作了三年,公司不给缴纳社保五险,都是自己掏钱,走的公司社保账户,我想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怎样要求公司给缴纳社保,或者说补偿我自己缴纳的社保?

A4:

你好,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和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在快递公司工作三年,和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剩余两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续,整个用工期间,公司有义务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和你应按照规定比例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你自己提供资金通过公司账户缴纳社保,等于公司将其应当承担的保险费金额转嫁给了你,这种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公司把你代为支付的,公司应当承担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金额返还给你。

在维权途径上,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者通过信件、电话或传真向其进行举报和投诉,在举报时同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司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大队审查后对公司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另外,你提到的问题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保险争议,因此,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对你进行补偿,提起仲裁前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譬如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年期间你持续在公司工作的证据、你的工资奖金发放凭证、提供资金通过公司社保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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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公司限定12号之前入职当月给上五险一金,12号以后入职下月给上五险一金合法吗?当时还签了协议,同意。想问下,这个有法律效力吗?另外,另外国庆7天假,公司只放了6天,还补了1.5天的班,这个合法吗?想问下这些怎么维权?

A5:

你好,如果你12号之后入职,公司在下个月为你缴纳社保,这种行为并不违法,双方签署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对于你提到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可以向公司主张不低于工资三倍的工资报酬,如果加班时间超时,你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自你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保局为你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你所提到的12号,这个时间与公司在网上申报社会保险业务的时间相关,一般情况下,公司须于每月规定的日期前申报当月社会保险数据,在该日期后申报的数据,按下个月申报数据处理。

对于国庆节加班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此,法律并未禁止公司安排加班的行为。但是,《劳动法》同时对加班时间进行了限制,公司安排加班的时间超过限制,你除了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公司向你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期间的3倍工资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其对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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