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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试点方案》,根据《方案》, 将甘肃、陕西、新疆、青海、宁夏5个煤电产能过剩、煤电企业连续亏损的区域,纳入第一批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试点。
华能牵头甘肃省,大唐牵头陕西,华电牵头新疆,国电投牵头青海,国家能源集团牵头宁夏。通过区域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淘汰落后产能、减少同质化竞争、缓解经营困难,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21年末,试点区域产能结构明显优化,煤电协同持续增强,运营效率稳步提高,煤电产能压降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平均设备利用小时明显上升,整体减亏超过50%,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 煤电产能的大幅退出在一定程度上将为三北地区的风、光电站并网与消纳让路。
方案还给出了时间表。自2019年开始启动,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开展中央企业重点区域煤电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力争到2021年末,试点区域产能结构明显优化,煤电协同持续增强,运营效率稳步提高,煤电产能压降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平均设备利用小时明显上升,整体减亏超过50%,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
国资委给出如此整合的理由是:2016年以来,受煤价快速上涨、煤电产能过剩、市场竞价加剧等因素叠加影响,煤电企业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难,部分企业连年亏损,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难以为继。
为了解决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等问题,《方案》要求五大发电集团在西北五省依法合规开展资产重组置换,以产权无偿划转为主,市场转让为辅,尽量不产生现金交易,人员、负债随资产一并划转。上市公司所属煤电企业,将股权上移至母公司后再划转,也可以市场化方式转让或置换。各企业划转资产总体平衡,差异较大的在以后试点批次中适当补偿。自备电厂、一体化项目、省级公司可不纳入整合,新建项目(不含即将投产项目)可暂缓纳入。
《方案》还要求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属于国内电力产能预警红色和橙色等级的省区,自开展煤电资产重组起,原则上停止新建煤电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煤电技术改造项目,确需新立项的项目需征得区域牵头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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