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这写进了去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也是我们老百姓对公检法办案的朴素认识。今天,江苏检察机关就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布典型案例。今年1到9月,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46010件刑事案件中,有60904人因认罪认罚被从宽处罚。
【自愿认罪认罚修复生态 三渔民被判轻刑】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程某等3人在骆马湖禁渔期,非法捕鱼案移送宿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三人刚开始认为,捕捞199.96公斤鲫鱼、草鱼等不算大事,且鱼已被渔政部门变卖,电捕船也被扣押,他们并没有获得实际利益,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检察官主动释法说理,指出禁渔期捕鱼的危害性,相关法律规定等,最终,三人转变态度,不仅愿意认罪认罚,还主动购买20多万条鱼苗放流骆马湖水域,修复生态环境。
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学兵说:“主动修复也要修复,被动修复也要修复,被动修复,从法律上得不到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罚,所以三名嫌疑人权衡利弊之后,同意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出三人自愿认罪认罚,自愿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建议法院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建议,对三人判处2个月拘役到缓刑不等的刑罚。
【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 依法从宽不纵容】
根据法律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侦查、批捕、审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在每个阶段均可认罪认罚。但公检法机关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坚守法律规定内的从宽,防止有人利用认罪认罚钻法律空子,逃避刑罚。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宗文表示:“认罪认罚,不是说你认罪了,就根据你的口供来处理。如果以口供来认定案件,案件出现错误的可能性就会大。所以认罪认罚案件中,口供的证明力相对会提高,但是也要求我们检察官,司法人员,要重视其他证据,不能够单一靠口供来定案,这样保证我们的案件质量。”
(报道/陈渝娜 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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