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 > 粤发布推进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行动方案,两年后建百所特色示范高中

粤发布推进普通高中全面提升行动方案,两年后建百所特色示范高中

《方案》提出,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求,组织开展普通高中基础办学条件评估,摸清底数,科学测算,找准缺口。根据办学标准因地制宜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校舍和附属设施,配齐必要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同时指导学校充分挖掘潜力,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好现有资源,确保满足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求。

同时,优化征地报批手续,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联审或“一站式”审批,相关规费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原则,落实优惠减免政策。加大对实施走班制教学基础办学条件不足的薄弱普通高中的支持力度,通过全面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确保到2021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提高优质学位供给水平。分类指导普通高中全面创优,实施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提升计划,使之达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再提升专项计划,重点支持一批达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的学校提质促优,使之达到优质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方案》提出,努力解决大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问题。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起,采取有效措施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到2021年秋季,确保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方案》指出,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进一步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采用多种形式增加普通高中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分层分类教学的师资需求。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教师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不断加大市级统筹力度,逐步建立“市域统筹、以市为主”的普通高中教师调配和教师交流轮岗机制,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

支持普通高中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紧缺学科教师。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教师师德表现、工作绩效、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教师。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科学制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考虑课时、岗位工作量、岗位职责和教师专业素养等因素,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有效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方面,《方案》提出,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新师范”建设。实施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大力提升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普通高中教师比例。鼓励有教育硕士授权点的高校与省内师范类院校开展教育硕士的联合培养工作,逐年加大教育硕士的培养规模。

《方案》还提出,高校与合作普通高中要建立普通高中教师访学制度,普通高中学校有计划地选派骨干教师到高校访学进修,高校要为访学进修的普通高中教师提供必要帮助。鼓励高校知名教授进入普通高中讲学授课或指导学生发展。支持高校与普通高中合作组建教学科研团队,联合开展课题研究。

《方案》提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增加选修课程比例,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构建特色鲜明、丰富多样的课程体系,提高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

围绕深化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遴选设立一批普通高中课改实验区、特色示范校,探索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和学校有效推进课程改革的实践模式。到2021年,建成100所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示范高中。

同时,各地要指导学校开展分类分层教学,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开展选课走班,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并有效运行的教学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课室富余、师资充足等条件成熟的学校开展大走班;条件相对滞后的学校先开展小走班,逐步向大走班过渡。加强选课指导,确保教学组织有序开展;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涯规划指导,开设内容丰富的生涯规划课程,探索学生生涯体验的多种途径,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做好学生发展指导。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普通高中选课排课系统,方便学生选课。推进普职融通,探索实现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建共享。

提升融合创新水平方面,《方案》明确,深入推进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改革,探索基于互联网+云班、网络学习空间的新型教学模式,构建精准、个性的新型课堂,实现教与学流程再造。加大“互联网+”条件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推动教育专用资源向大资源转变,积极探索信息技术环境下的跨学科学习,鼓励与高等学校、知名科技创新型企业合作建设创新空间,开展STEAM/STEM、项目式学习等新型教育模式,培养“互联网+”跨界创新人才。

同时,全面推进高中学校的智慧校园建设,综合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社交网络、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构建可感知、可诊断、可分析、可自愈的智能感知环境和新型的教育教学空间,形成以智能环境为支撑,以融合创新为核心,开放协同的现代化校园生态。

《方案》还提出有序推进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友好省州、友好城市等合作平台和侨务渠道,有序推进开展区域层面及学校层面的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与国外学校结对交流,建立校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粤港澳台校际教育教学及师生交流活动,推进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实施国际理解教育,开展学生双向交流活动,增强学生国际文化体验,提高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选聘合格国(境)外教师担任专兼职教师。积极支持教师、校长参与国际间教育科研合作及中长期培训,有序引进国(境)外优质资源,优化课程实施,促进自身课程体系建设。

在经费保障方面,《方案》要求,各地要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地方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优先化解普通高中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健全助学制度,完善和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采写:南都记者 贺蓓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927937.html

setTimeout(function () { fetch('http://www.sosokankan.com/stat/article.html?articleId=' + MIP.getData('articleId')) .then(function () { }) }, 3 *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