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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诉阿里“二选一”新进展,最高院二审驳回阿里法院管辖权上诉

双十一将至,电商平台“二选一”再度引发关注。近日,京东诉天猫“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又有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驳回了天猫主张由浙江省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

此前,持续数年的京东诉天猫“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尚未开庭即陷入法院管辖权之争。据了解,该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受理,天猫主张该案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管辖权异议,天猫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最高院二审驳回了天猫主张,10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此判决进展。

10月14日,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回应“二选一”称,所谓的“二选一”从来只是一个伪命题,本是正常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平台为组织大促活动必须投入大量资源和成本,也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商家品牌在货品、价格等方面具有对等力度,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我们尊重法院的任何判决结果。”截至目前,京东方面暂无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5年“双十一”,京东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实名举报,称阿里巴巴集团在“双十一”促销活动中胁迫商家“二选一”,扰乱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后京东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裁定书显示,京东贸易公司、京东叁佰陆拾度向一审法院起诉称,2013年以来,三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不断以各种手段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在天猫商城开设店铺的服饰、家居等众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两原告运营的京东商城参加618、双11等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行为。

根据裁定书,京东贸易公司、京东叁佰陆拾度公司一审提交天猫与简称朗姿公司旗下品牌阿卡邦、万家帘品、Chemist warehouse等品牌在北京签订独家合作;二审补充提交了天猫与户外品牌商家Discovery Expedition在北京签订独家协议的新闻报道。

此外,京东请求法院确认三被告在本案所确定的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判令三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判令三被告向两原告连带赔偿因其实施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给两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等。

对于上述裁定书,广东省内一名法官告诉南都记者,根据《民事诉讼法》,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北京是侵权行为地的情况下,天猫被驳回属正常”。

浙江圣港律所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伟称,2019年1月《电商法》实施后,该案具有标志意义,或将成为判定平台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的第一案。

采写:南都记者 黄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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