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包商银行接管组托管组发布《关于开展包商银行同业存单置换的通知》,对于5月25日(含)至7月15日(含)期间到期的包商银行同业存单,近日将按照保障政策开展兑付,涉及金额约120亿元。
对于未到期的包商银行同业存单,为有序化解风险,促进同业存单的正常交易,7月8日,包商银行将存量同业存单置换为新同业存单。新同业存单本息受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全额保障。存量同业存单持有者可秉着自愿原则与托管组达成协议。若其愿意置换,则持有的存量同业存单可按保障比例转换成新同业存单;若其不同意置换,则可持有到期后依法参与受偿。
将于8日开展的存量同业存单置换,在具体操作上,将由包商银行存单持有人将所持原存单的约定部分等额转让给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保险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等额的包商银行同业存单(新存单)作为收购价款。新存单全额保障并正常流转,且息票类型、面值、到期日均与原存单相同。新存单券面金额按千元取整,取整舍掉的金额,由托管组统一登记并于到期时通过上海清算所予以偿付。原存单剩余部分由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依法参与后续受偿。
在时间安排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接管组委托,将于7月8日为有需求的投资者开展同业存单统一置换工作。投资者在交易中心同业存单置换界面点击确认后,交易中心负责将新同业存单要素及投资人持有明细传输至上海清算所。上海清算所据此进行确权,新同业存单开始上市流通,并可在二级市场进行转让。置换完成后,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也将披露新同业存单相关信息,加强对其后续交易流通情况的监测。
自从5月24日包商银行被接管后,同业存单刚兑的打破引来不少市场担忧声音。但在央行的呵护下,包商银行不仅自身运营稳定,秩序井然,也并未触发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危机。目前来看,资金面平稳跨过半年末,同业市场压力也明显缓解。
截至5月24日接管前,包商银行存量同业存单近600亿元,涉及300余家金融机构,持有机构以农商行、农联社为主。6月中旬,包商银行接管组负责人表示,接管后包商银行到期的300亿元大额同业资金中,只有10亿元划出,绝大部分到期同业资金选择继续留在包商银行,享受新的优惠利率,包商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实现小幅增长。包商银行的同业存单发行也正逐步恢复正常。6月3日至6月14日,包商银行连续4次成功发行同业存单32亿元,具备了正常的资金自我平衡和业务经营能力。对于需要流动性周转的个别中小金融机构,包商银行还允许提前支取同业存款,为金融市场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总体看,包商银行虽然有部分净流出资金,但净流出规模远远小于预期,且逐周收敛。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发布的信息显示,6月27日,包商银行在接管日(5月24日)发行、5月27日缴款的1M同业存单(19包商银行CD106),已经到期正常兑付。自5月27日以来,包商银行共发行同业存单4笔,合计金额32亿元,利率总体低于当日同期限同评级加权平均利率,共有13家投资人参与认购,发行和缴款等状态均正常。
市场人士认为,进行包商银行存量同业存单置换对市场有着诸多正面影响。这既有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提升了包商银行同业存单的可交易性,增强市场对于包商银行的认可度,也充分显示人民银行稳定市场的意图,提振了市场对于同业存单的认购与持有信心。同时,有助于进一步激活市场流动性,促进同业存单市场发行和认购继续回暖,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从长远看,在打破金融机构和同业业务的刚性兑付后,过去一些激进的经营模式逐步暴露,需关注市场因此发生的一系列调整和变化。另外,管理层在支持服务基层、服务实体的中小银行发展方面,相关政策可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51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