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苍苍野茫茫,人生路上很迷茫,全书就是这个基调,忆往昔真像十八岁的我们,在中学里一样叛逆、疯狂,抽烟、喝酒、续盘膝(泡马子)什么学习、背书、考试都抛在脑后,完全也是应付,得过且过的混日子;可是当我们工作了,再回首还是当年的日子倍感珍惜、留念、好玩,成年人的世界里尽是虚伪、浮夸。工作生活的节奏要跟上时代的大发展速度,我们想停下脚步,小憩一会,或者期望着什么时候可以真正的财务自由,过上闲云野鹤的生活;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
塞林格也是在二战结束,纽约大发展的背景下写了这部小说,影响美国青年一代又一代,甚至也影响了60、70、80后的我们一代人。小说叙述了一个叫霍尔顿的吊儿郎当的少年,在学校考试不合格的情况下,被学校开除,在和同学打了一架后,毅然决然的离开这个他认为可恶的学校,在纽约城游荡了三天两夜,这三天所发生的的很多故事,他去酒吧鬼混喝酒,他去旅馆住宿叫了一位妓女,可是却不想和妓女发生什么,只是聊聊天,这段心理活动的描写和我们当时中学年代去澡堂的心情完全一样。他还遇到了修女,并捐了10块钱,他也会思考纽约公园里面池塘里的鸭子冬天都去哪里了,看到墙上有骂人的脏话,他也会把它擦掉。他最喜欢时他的妹妹菲比,当他偷偷回家时,和妹妹倾诉心中的烦闷和理想,他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在麦田里戏耍游玩,我就站在悬崖边,我的职责就是在悬崖边守望者他们!可是现实是残酷的,他想逃离这个混账、充满虚伪的社会,想做一个鸵鸟,去西部做一个又聋又哑的人,因为他的妹妹菲比,后来不得不取消这个想法。
感同身受,引起强大的共鸣,回想一下中学时候读这本书的感受,和现在参加工作之后的阅读感受,完全感觉不一样,角度也不一样了,我们也做过那些疯狂的事,对这个社会的厌恶,内心的矛盾迷茫,因为有了家庭有了自己的生活,以后也许能理解自己小孩的叛逆和悲观!
书里写到,人数短短几十年,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该爱的时候去爱,无畏压抑自己。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真的我们就几十年,最后都会变成一缕青烟,划过天空,不留下什么,希望能留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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