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颁布的《民法典》在离婚登记程序中增加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首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均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天期满,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从2016年6月1日起在全国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时,就在诉讼离婚中推行离婚冷静期的做法。
2018年7月18日最高法院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这次《民法典》在离婚登记中引入离婚冷静期,可以说是借鉴了人民法院审判实践中的成熟经验。
《民法典》如此规定,实在是源于近几年我国离婚率大幅攀升的现实。根据我国民政部发布的2018年各省社会服务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结婚登记为1010.8万对,离婚登记为380万对,平均离婚率为38%,而2010年平均离婚率为21%。
2018年离婚率排在前几位的分别是:黑龙江63%,吉林62%,天津62%,辽宁54%,上海49%,北48%。
2019年全国平均离婚率为43.55%,最高的几个省市分别是天津70.56%,黑龙江67.34%,吉林65.87%,辽宁59.36%,北京57.33%,上海54.83%,无怪乎有人惊叹“中国家庭正在飞速崩溃,中国婚姻正在火速终结”。
传统稳定的家庭关系受到很大冲击,由此带来的未成年人抚养、家庭财产分割等诸多矛盾已影响到了我国社会的综合治理和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其本意是优化离婚程序,减少非理性离婚,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增强人们对婚姻关系的理性认识。
2003年以前,我国离婚还需要单位审批,离婚并非易事,03年取消审批制以后,我国成为全世界离婚最快速、最便捷的国家之一,由此带来的离婚率逐年大幅攀升,甚至全国平均离婚率接近50%的极端情况。
我们看看西方发达国家是如何应对离婚率高升情况的。很多国家都规定了比较严格的离婚条件:加拿大法律规定,婚姻破裂且分居一年以上;美国需要经过6个月等候期;英国在一方或者双方作出离婚声明后,须经过9个月的考虑期;韩国2005年规定,申请离婚的,如有子女,必须经过3个月熟虑期,没子女的,熟虑期为1个月。
其他国家也有类似规定。从国外实践情况看,协议离婚率都大幅减少。
从我国离婚后又复婚的统计数据看,近20年来总计有295.8万对夫妇经历离婚后最终还是回到原配身边。2015年近35万对、2016年近40万对夫妻选择复婚。
虽然没查到2017年至2019年的复婚夫妻对数,但从2015年与2016年的数据推断,一定也少不了。尤其是80、90后小夫妻,有时竟为了谁洗碗、谁叠被子甚至一句口角就去离婚,离婚后又后悔的不在少数。
从民政部门统计数据看,离婚率排行前几位的省市,也是复婚率较高的省市。所以,为了防止草率、非理性离婚,维护稳定的家庭关系,设立离婚冷静期非常有必要。
结婚不易,离婚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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