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共有12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沈阳、抚顺、鞍山、本溪、西安、南京、武汉、广州、重庆。1954年的行政区划调整后,仅保留了北京、上海和天津,1997年6月18日,重庆在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
一,沈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2日,沈阳正式解放。1953年,沈阳市改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沈阳市改为辽宁省辖市。
二,抚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0月31日,抚顺解放,分别建立抚顺市政府和抚顺县政府,归当时的安东省领导。1949年,抚顺市为中央直辖市,抚顺县属辽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抚顺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辽东、辽西省合并为辽宁省,抚顺改为省辖市。
三,鞍山——1948年2月19日,鞍山解放,1953年,为中央直辖市。海城县、岫岩县隶属辽东省政府。台安县隶属辽西省政府。1954年,为省辖市隶属辽宁省。
四,西安——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属陕甘宁边区辖市。1950年改由西北军政委员会领导,1953年1月27日西北军政委员会改为西北行政委员会管辖,西安市属西北行政委员会。1953年3月12日,改为中央直辖市,为全国12个中央直辖市之一;1954年6月19日改为省辖市。
五,南京——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仍为直辖市。1952年9月,南京直辖市与苏南、苏北行署区合并,成立江苏省。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南京成为江苏省省会。
六,武汉——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16日,武汉三镇解放;同年合武昌市、汉口市和汉阳县城为武汉市,由中央人民政府直辖。1950年,武汉市改由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中南军政委员会驻汉口。1952年,武汉市由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并为其驻地。1954年,武汉市改为湖北省辖的省会城市。
七,广州——解放后,广州曾一度划为直辖市,1954年全国行政区域调整时改为省辖市。
八,本溪——1948年本溪全境解放,成立本溪市人民政府。195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决定,本溪市改由中央人民政府直辖。1954年6月,国务院决定辽东省、辽西省合并成立辽宁省,本溪市改由辽宁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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