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不知何时起,拍摄、贩卖虐猫视频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在某些平台上,以20元就可以购买到几十部虐猫视频,更可怕的是,支付69元就可以观看一场虐猫的直播。导致此类事件频繁发生大致基于两个原因:一是我国没有针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法规,使得这些人有机可乘;另一个则体现了我国基础教育的缺陷--重成绩,轻品德。
山东理工大学大四学生虐猫事件
4月8日,一则有关山东理工大学大四学生贩卖虐猫视频的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不管是不是爱猫人士,看到这种事情也会感到十分的反感。很难想象一个理工大学的学生竟然干出如此残暴的事情,网友抨击到,“接下来是不是该杀人了?”
本次事件中,大四学生范源庆在疫情期间,为了谋取自身利益,以包括但不限于火烧、电击、开水烫、剥皮、挖眼等方式,虐杀了足足80只流浪猫,并将其中一部分拍摄成视频、通过社交平台进行贩卖。
一些热心网友发现后,顺藤摸瓜的扒出了他的相关信息。范源庆是一个成绩优秀的数学专业大四学生,已完成大学毕业设计并在准备考研。
此事曝光后,学校也及时出面并给出声明:严肃处理。
虐猫是否违法?
相信大家都非常想知道,范源庆这种虐猫行为到底是否违法?很可惜,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国并没有对虐待动物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无论他如何残忍的虐待、杀害小动物,法律都没办法制裁他。
目前看来,只有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在某种程度上彻底消灭掉这些残忍行为。而阻挠立法的其中一个理论认为:没有这些虐猫人,野猫可能会危害天然生态。笔者认为这简直是无稽之谈,不仅给虐猫人赋予了“神圣”的职能,甚至有一些歌颂的味道。
在我看来,制定《反虐待动物法》可谓是迫在眉睫,毕竟法律最大的作用还是用来预防犯罪,只有强有力的手段才能阻止犯罪的滋生。
拍摄、传播、贩卖虐猫视频实属违法!
难道法律就不会给范源庆惩罚了吗?当然会惩罚!我国《网络安全法》明确禁止在网络上传播血腥暴力内容。违反该法律,情节严重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带罚款。
同时,笔者认为范源庆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本法第八十条规定:参与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活动的,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很明显,制作、传播虐杀猫的视频在某种程度上宣传了暴力恐怖、极端主义。
事件后续
4月9日,继山东理工大学发表声明表示将会批评教育之后,范源庆也在网上表示自己将会改过自新。
笔者认为这样的“惩罚”过于轻微,当事人很难吸取教训。法律立法之根本就是要违法的人付出超于违法本身获利的代价。而对于范源庆,坐牢、罚款甚至开除学籍才能让他意识到自身行为的愚蠢,从而反思做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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