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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并统一标准,还要有稳定的增长机制!



到目前为止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做得最好的是广东,根据教龄分段给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具体发放标准是:教龄10―19年的,每月700元;20―29年的,每月800元;30年以上的,每月900元;教龄1―9年的,由各地视当地经济状况和实力自行确定。

如果将广东省发放的生活困难补助转换成每教龄的教龄补助,广东省的教龄补助标准也是全国最高的!其他有些省市区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给予原民办代课教师每教龄8―26元不等的教龄补助。

各省市区当时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数量也不是很多而且经济发展到现在也都具备了一定的实力,今年年初各个省市区陆续公布了2019年的自家GDP数据,可谓是家底雄厚了!

能否让数量已经不多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也共享经济发展的红利?我看各省市区完全有能力给予那些已经高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适当的教龄补助。

每教龄8―26元的补助标准已经不适合现在的生活水准,也不能让原民办代课教师做到老有所养,确实应该给予相应的提高并且最好是全国设立统一标准并督促所有省市区落实到位!

现阶段全国仍有近半数省市区没有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历史遗留问题,有些省市区虽然着手解决了但也仅仅是实行了教龄补助政策,各地标准也不一致,基本是处在8 —26 元之间,而且没有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

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助应该与时俱进再提高并全国统一标准以方便执行并且应有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的增长机制。

让我们共同呼吁呐喊并期盼:已经实施生活补助的省份将补助标准再提高一点点,已经实施教龄补助的省份将补助标准再提高一点点,还没有任何解决措施的省份尽快行动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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