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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捉人、法官放人”,唱的究竟是哪一出?

据港媒报道,不久前在海港城丢国旗入海被抓的4男1女,1人无条件释放,另4人获保释,全被“放了”。

这一幕“捉放曹”,让人错愕。警察捉人、法官放人,置法治于何地?置受伤害的警察于何地?置大众情感于何地?又置香港的未来于何地?

吊诡的是,类似事件绝非孤例。此前冲击政府总部的黄之锋等人则被“轻判”社会服务令。重罪轻判,乃至近乎“零惩处”,后果不堪设想。

法治被公认为香港的核心价值,不容蒙尘。面对暴力逞凶的犯罪分子,包容就是包庇,姑息就是养奸,将让所有正义者寒心、伤心、忧心。

止暴制乱,恢复秩序,需要严正执法和公正司法,一体两面,不可或缺,也不可偏废。如果警方做到了严正执法、果断执法,而司法机关却有失公正,势必弱化香港的法治成色。

香港受够了,暴行早已激起公众的强烈愤慨!暴徒被依法严惩,极端暴力行为被依法规束,这是广大港人的正义期待,不让法律打折、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这同样是广大港人的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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