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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汉民:强身健体 守正创新——中国企业“走出去”须激发活力与法治先行 | 封面专题

文/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周汉民

改革无止境,开放无穷期。企业的活力是中国41年来发生沧桑巨变的重要推动力。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已成为新时代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未来以开放促共赢,中国要顺势而为,中国的企业更要奋勇争先,把机遇变成现实。由此,强身健体就显得格外重要,守正创新将是唯一出路。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和动力之源,41年春华秋实,世界看到了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中国决心,也看到了企业走向世界的中国加速度。筚路蓝缕但矢志不渝,历史充分证明,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中国企业要以更大的勇气、激情和决心迈向未来,践行伟大理念,那就是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应当对人类有更大的贡献,在新时代创造出新的更大奇迹。

改革开放 前行不辍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以1978年12月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中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41年来,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由点到面、纵深推进,不仅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地影响了世界。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和成果之一,就是对外投资。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1430.4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出总额连续3年下滑的大环境下,中国成为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国连续多年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是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截至2018年底,我国对外投资覆盖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4.3万家,全球80%以上国家(地区)都有中国的投资。以“一带一路”为例,我国已经和126个主权国家、29个国际组织签署了相关合作协定,过去6年中,中国和“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双边贸易累计超6万亿美元,是每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的四分之一,中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超过900亿美元,年均增长5.2%。这些鲜活的数字充分展示出一个强起来的、负责任的中国,昭示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中国在对外开放中展现大国担当,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从商品走出去,到服务走出去,再到资本和企业走出去,对外开放的进程风生水起、气势如虹,走出去的方式多种多样,力度空前。其中,我国企业走向世界已成为新时代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对东道国税收和就业贡献明显,境外投资双赢效果巨大,日益成为中国与世界开放融通、合作共赢的亮丽名片。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中国高举全球化的大旗,提出“一带一路”的宏伟倡议,截至2018年底,我国在沿线国家(地区)设立境外企业超过1万家,与相关国家共同建设82个境外经贸合作区,上缴东道国税收20多亿美元,为当地创造近30万个就业岗位。放眼望去,世界各地,许多中国企业热火朝天地地开展工程项目,一大批中国人满怀国际主义豪情投身当地建设,他们夜以继日地奉献着,坚守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理想。“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得到了全世界的响应,我们也有这样的勇气和信心可以一直往前进。

百年变局 勇于作为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体系正在经历深刻变革,世界经济正在发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最大变化,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开始抬头,多边贸易体制遭受严重冲击,经济全球化面临严峻挑战,各国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诸多问题的挑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近期将2019年世界经济增速预测再一次下调,降至3%,这也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最低水平,表明世界经济虽然仍继续在复苏轨道上前行,但是动力减弱、风险增大。

然而,世界大势,浩荡前行,这是任何逆流所无法阻挡的。我们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也必将迎来百年未有之大机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功成不必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在全球治理体系面临结构性改革的当下,中国绝不能缺位。改革开放是中国融入世界的伟大里程碑,中国融入世界就是为了对世界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们绝不能有任何的懈怠,更遑论有任何的停止,应当以自身坚忍不拔的努力,站在更高起点、迎来更高层次、确立更高目标,以更坚定的信心继续前行。全球化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在这样的时刻,只有改革开放才是出路,支持企业走出去就是我们极为重要的依托,也是我国迈向更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企业是主体,要激发它们对外投资的积极性,使它们敢于到世界市场的汪洋大海中去游泳,把“走出去”作为积极主动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实现从规则的遵循者和接受者到共同制定者和捍卫者的转变,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在全球经济舞台中闪耀,维护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大局。

激发活力 法治先行

中国企业“走出去”,必须强身健体,守正创新。41年前,中国企业远远落在世界先进企业之后,但那之后我们开始奋起直追。2010年中国成为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全球工业品500大类中,有220类产品的产量中国居世界第一,在中国达至世界制造强国的道路上,中国企业走向世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9年最新的世界500强榜单中,有129家来自中国,历史上首次超过美国,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尽管表现亮眼,但也要看到我国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国际知名度不高,在2019年全球最受赞赏50家公司中,排名前二十的企业几乎被美国包揽,中国仅阿里巴巴上榜;二是盈利能力不足,2019年中国入榜企业的盈利能力尚未达到世界500强的平均水平,如果与美国企业相比,则差距更加明显;三是创新能力不强,创新能力不强是我国发展的“阿喀琉斯之踵”,中国企业的产品与服务附加价值偏低,往往只能依靠低价格、低利润来提升竞争力,一定程度造成竞争实力的普遍偏弱。由此,提升企业包括资源整合能力、技术创新能力、融合发展能力、系统风险管控能力等在内的国际竞争综合实力,是提高“走出去”能力和水平的应有之义。尤其是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风起云涌,在第五代移动通信(5G)时代丰富的实践中,中国企业处于领先地位,因而加强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正当其时,在这一重要机遇面前我们不能有任何的懈怠。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成为我国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创造了“56789”的贡献作为,一些具有市场扩张实力、对外投资能力的民营企业早已于很多年前就开始“走出去”,逐步摸索出一条符合自身国际化的道路,在世界市场磨砺中得到发展壮大,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的最好注解。当下,继续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就要切实做到地位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一视同仁地支持民企“走出去”,引导它们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同时,建立协调机制,国企、民企联手发展,相互补充,推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等机构同步“走出去”,形成综合竞争优势。

此外,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一个久久为功的过程,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长动力偏软的大背景下,企业“走出去”亟须从以往依靠质低价廉跑马市场向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转型,不仅面临自身实力、战略定位等经营上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还将面临所在国家和地区政局动荡、自然灾害、文化冲突等多元风险,这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期望一蹴而就,需要各方形成合力,精耕细作。例如,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法治环境至关重要。在国际法方面,要关注两国是否有双边投资协定,关注是否有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即国际双边税收协定,关注国际公约,即《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和《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公约》(《华盛顿公约》)等。另外,我国现有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更着重于保护外国在华投资利益,对于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权益维护力度不足。若发生中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因东道国政治异动受损,受损企业和保险机构很难依靠具有法律效力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诉诸国际法。因此,在国内法方面,认真掌握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律,也十分紧要。总结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发生的法律争议,笔者认为,大概有四个领域的焦点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首先是合同法问题,契约之争如何得到妥善解决十分关键。其次是税法、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权益相关的问题,这些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重要问题,该系列领域亟须加强研究和合作。中国与世界的合作,在最基础的层面上应该是在法律框架内的合作,由此应当特别关注、尽快启动与相关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磋商和谈判,要力争签署更多的双边和多边协定,最大限 度地保障“走出去”企业的利益。

改革无止境,开放无穷期。企业的活力是中国41年来发生沧桑巨变的重要推动力,未来以开放促共赢,中国要顺势而为,中国的企业更要奋勇争先,把机遇变成现实,是我们对改革开放最好的纪念。由此,强身健体就显得格外重要,守正创新将是唯一出路。

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19年12月刊,2019年12月5日出刊,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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