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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营改增4周年:2015-2017年广东江苏浙江财政中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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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与GDP关系最密切的税种)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2015-2017年广东江苏浙江财政中增值税

1-数据仅参考。

2-营业税100%自留(属地方税)

3-2016年6月实行营改增。

数据来源:广东江苏浙江2016-2018年统计年鉴。


2015-2017年广东江苏浙江财政中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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