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网讯(通讯员:张盼盼)为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岢岚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冬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1月6日17时许,一辆拖拉机沿镇西路,由东向西行驶,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红光满面。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随后还发现驾驶人白某成无法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决定给予白某成罚款1300元的处罚。面对处罚,白某成懊悔地说:“一直以为酒后开小轿车才是酒驾,也以为驾驶小轿车才需要驾驶证,所以在下午干活的时候喝了一杯白酒,以后驾驶机动车再也不敢喝酒了。”
交警提示:拖拉机、摩托车同样是机动车,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一旦涉嫌酒驾,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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