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党中央、国务院和青海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发展工作。青海省长刘宁同志先后在青海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开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作出部署,要求利用三年时间,为各类市场主体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助推青海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位推动,周密部署
2019年6月初,青海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开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实施方案》,坚持定目标、划重点、明责任,围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市场发展促进稳定就业、切实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和鼓励企业“走出去”、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有效加大人才智力支撑、强化各类市场主体责任落实等8个方面,制定38条具体措施,力促青海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青海省政府召开全省开展“市场主体发展促进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匡湧、刘涛两位副省长动员青海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站位、高标准投入到主题活动,以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营商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市场活力,增添经济发展新动能。
各地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调整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积极统筹谋划。青海省直各部门立足本职,主动围绕市场主体出生、成长、壮大、发展等全生命周期,群策群力、精准施策,制定出台一大批降低准入条件、优化政务服务、支持产业发展、鼓励创业创新、加大人才培养等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税费、金融、人力、标准、专利、商标、认证,以及走出去、引进来等措施,引导、服务和扶持青海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截至目前,青海省市场主体总数达44.6万户。其中,各类企业10.6万户,个体工商户32.35万户。一年来,青海省新登记市场主体7.54万户,同比增长6.7%。
突出重点,靶向施策
着力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百项举措,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版)》,取消下放调整57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70项证明事项,有效减少政府对市场行为的干预。印发《关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条措施》《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的通知》,全面实施“营业执照”照面信息自主申报制,推动线上“一网通办”和线下“一窗通办”,企业平均办照时间已经压缩到1.72个工作日,8387户企业享受到了2个工作日拿到营业执照的改革红利。积极推行“一网服务,同步指引”,提高市场准入退出预期,进一步提振了投资创业信心。印发《关于深入实施投资“审批破冰”工程的意见》,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项目审批体系,将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内。
——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村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实施方案》,支持村委会投资兴办企业150家,有效带动农牧民和返乡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构建农村牧区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共享平台和信息窗口。出台《青海省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落实创业补贴、奖励332万元,为1784人提供创业担保贷款2.7亿元,带动就业2930人。返还1453户参保企业稳岗资金3.41亿元,惠及职工20.84万人。建成众创空间48家、国家星创天地1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
——营造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建立青海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布《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驻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地方标准,出台《青海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通办、一事通办”改革实施方案》,推动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现12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域内通办,全面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截至目前,青海省政务服务大厅进驻政务服务事项501项,网上可办率达92%,提前实现了国家确定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的目标。
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发展动力
围绕提升市场发展动力,综合运用优化审批、减税降费、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初创期企业的扶持服务力度,做到了“扶上马,送一程”。
积极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累计减税降费52.4亿元,25万户纳税人和94万人享受到政策红利。积极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工作,中小企业用户平均资费降低15%。健全完善创业贷款担保融资平台建设和管理,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下调至10万,担保范围扩大至所有小微企业,截至2019年3季度末,青海省创业担保贷款余额达8.66 亿元。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青海省政府领导亲赴各商业银行总行争取信贷规模。银行业机构加强初创企业金融支持,青海省新增贷款余额2655亿元。将降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新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27.73亿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39个基点。
着力优化水电气供应。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全面取消普通客户用水、用气报装的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推行小微企业用电“三零”模式,着力提升“用水报装”“用气报装”和“获得电力”的便利度。
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推动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归集、公示涉企信用信息,按信用约束要求,拦截“老赖”等失信被执行人登记注册行为,在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对2.9万户经营异常企业予以禁入或限制,推动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
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质量
在积极培育、支持初创企业“活下来”的同时,综合运用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优先措施,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质量。
坚持质量发展优先。对标“一优两高”战略,拨付9996万元,优先支持青海“名、优、新、特”产品领域项目建设以及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领域发展。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市(州)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发挥“指挥棒”作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同比增长31%。开展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暨质量信得过班组经验交流,有针对性制定“一企一策”,推动提升企业商品和服务质量。
坚持产权培育优先。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模式,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新增5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促进专利技术7笔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交易金额达到741万元。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成5笔15项专利权质押融资3650万元。三是坚持认证和标准引领优先。开通地方标准服务系统,促进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指导青海省317家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844项产品标准,提高企业新技术转化为新标准、新产品。引导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青海省883家企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22张,同比增长14%。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举办500强民营企业峰会和“青洽会”,在为青海省内企业学习交流、加强合作提供机遇的同时,签约引进64个项目,合同资金750亿元。“青洽会”开设民营企业家大讲堂,举办“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论坛”等活动,推动青海企业转变管理理念。组织青海省内企业参加全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赴俄罗斯参加28届国际食品展,加大“大美青海,生态品牌”推介力度,成功举办“青海(南京)商品大集”“青海商品网上大集”等活动,为青海省市场主体发展注入新活力。
不断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积极运用产业聚集发展、网络经济、对外贸易、高精尖技术人才支撑等措施,帮助企业增强发展后劲,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培育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三型”)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期间,对182家“三型”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合计3.22亿元,组织新开41项高新技术领域项目,预计形成新增产值16.8亿元,申请专利82件,制定各类标准126项。
推动优势产业聚集发展。推动10家联合体认定为青海省第二批省级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5家特色主导产业企业认定为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农牧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投入2.6亿元,助推31个县、乡(镇)创建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促进旅游业主题化、产业化、区域化和专业化发展,全年青海省旅游总收入达553亿元,增长20.1%。
推动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统筹推进朝阳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二期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运营,引入京东物流西宁TDC仓,举办“青海正宗原产地商品招商交流会”“杞在青海•杞动未来”等活动,上线运营“天猫青海原产地商品官方旗舰店”“京东中国•青海特产馆”网销平台,推动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有效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经营效益。四是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制定《青海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将229个报关、报检项目合并精简至105个,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由86种减少至46种,优化高资信企业口岸布控查验设置,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保障中欧班列和“公铁海”联运常态化,开通中欧班列3趟。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作用,推动青海省企业加快国际化进程。
实施人才支持计划。安排省级资金4.9亿元,支持“千人计划”“昆仑英才”“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三年千名见习计划,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推进“昆仑英才”计划,为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培养了高精尖人才。
目标引领,统筹推进
2019年,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2020年,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市场主体发展为主线,围绕2020年“提升质量”主题,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青海省经济稳步向好发展。
增强推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了安排,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从6个方面制定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细致的工作,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创新驱动。
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依法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市场监管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针对青海省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不能充分流动,技术创新、交通运输、对外贸易成本高于东中部地区,硬实力受到较大限制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软实力,营造更加便利的准入环境、更加透明的政务环境、更加开放的投资环境、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吸引更多投资者,激发更大投资热情,催生更多市场主体,释放更多发展动能。一是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对清单之内的许可准入事项,要按照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要求,切实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二是对标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放开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优化工作流程,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共用。三是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优势资源、特色产业等的开发利用力度,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减税降费、多元融资、人才支持等措施,催生聚集效应,延伸产业链条,切实增强发展动能。四是提高市场主体核心竞争力。结合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疫等重点工作,通过专利技术、商标注册、品牌培育等活动,打造一批青海制造、青海服务的金字招牌。五是吸引更多外商外资来青投资。推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外贸易便利化改革,推动关口建设,形成引进外资、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同向发力的良好投资环境。六是不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按照“放出活力,管出公正,服出效率”的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七是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竞争政策在结构性政策中的突出作用,尊重市场规律,把竞争政策理念贯穿监管始终。
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针对促进年活动中发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及办事群众和企业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加强督导调研,将推动市场主体发展的具体措施,转化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要素流动不自由、市场竞争不公平等体制机制问题,实现青海省市场主体由少增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形成活力不断涌现,质量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生动局面。(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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