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出台好几年了。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是为了给储户的存款做保险,而且储户不用自己交钱上保险,只需要存款的银行给交保费就可以。
这样的话,可以让存款人把钱存到银行以后,安心放心,不用担心他们的存款有风险。
在存款保险制度里,有一个数字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就是“50万元人民币”。
关于“50万块人民币:,存款保险制度里面是这样写的: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那就有人问了,要是按照上面的说法,假设银行发生倒闭的情况,每一个人可以获得最高50万块钱的赔偿,
那么,如果夫妻二人都在这家银行有存款,能得到50万块还是100万块的赔偿呢?到底是哪一个呢?
咱们先说一下答案。如果银行倒闭了,夫妻二人都在银行有存款的话,是可以各自赔偿50万块钱的。
国家针对存款人的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从上面我们也可以看出,是每一名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存款,最高可以赔偿本息合计50万块钱。
这里的”每一名存款人”,是指的同一个人,是同一个人在这家银行的所有存款。银行怎么来判断同一个人呢?是用身份证件来识别的,而不是结婚证,更不是户口本。
况且我们在银行开户存款的时候,不是拿的个人的身份证明吗?根本不是结婚证,对不?银行也不知道谁和谁是夫妻呀,银行同样不知道谁和谁是父子关系,是母子关系,
也不用关心这样的关系,只需要对身份证件入座就好了。
因此,如果夫妻二人都在银行有存款,那就是分别来计算赔偿的事儿,而不是先看看谁和谁是夫妻。
超过50万块的存款又得怎么办呢?
有些人在银行的存款,不可能只有50万元钱,如果存款超过了50万块钱,又恰好赶上了银行真的破产倒闭了,除了能够赔偿的50万块钱,剩下的难道就白瞎了吗?
其实也不是这样的。剩下的没有在50万之内的存款,可以在银行破产清算后的财产里面受偿。
举个例子啊,银行破产之后,在50万元之内已经该给赔偿的都赔偿了,如果银行还有钱,那就再接着给存款人赔偿,能给多少就给多少。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怎么来存款比较好呢?
我们现在已经明白了存款保障条例并不是全额保险的,那又得怎么来存款比较好呢?
按正常情况看,咱们国家从建国以来,银行破产倒闭的事儿非常之少,少到搬着手指头能数过来。
不过,吸收存款的商业银行都是企业,是企业就有经营风险,国家出台存款保险条例,不也是出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而考虑的吗?
同一个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存款超过50万块钱的大有人在。由于我们国家稳定的金融形势,不需要过分担心。
要是实在不放心,完全可以像本文一样,把家庭存款分散存款,以夫妻的名义、或者其他家庭成员的名义去存款;
或者把存款分散到多家银行,这样就不用担心银行破产倒闭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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