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通报“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事件:偷瓜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行政拘留3日;相关民警被停止职务;瓜农不担责。
事件回顾
8月2日晚,淇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淇县 发布通报称,宋某路过庞某的西瓜地时,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她与女儿骑电动自行车离开时,庞某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致使三人同时摔倒。耿某双膝盖擦伤,电动车车把摔坏。
民警处警后进行了询问,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即进行了现场调解,庞某赔偿宋某300元钱。
后在民警耐心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8月3日晚,@平安鹤壁 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公众关注的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的警情,鹤壁市公安局已启动执法监督程序,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8月4日下午,@平安鹤壁 通报了该事件最新进展。
来源:北京日报、新华社
编辑:费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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