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首次发布“我区公益诉讼白皮书和公益诉讼十大案例”。
据了解,白皮书梳理和展示了全区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全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在全区公益诉讼十大案例和八件典型案例中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和诉前程序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探索的新领域案件……每件案例都包括基本案情,办理过程及典型意义等。
自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收集案件线索19952件,立案15154件,履行诉前程序13861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公告程序18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681件,提起公益诉讼 37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7件占4.58%,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8件占42.59%,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96件占52.83%,法院生效判决支持率100%,实现了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全覆盖和基层检察院办案全覆盖。
全区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立案数60.75%;发出检察建议数占55.90%;提起诉讼数占79.20%。全区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修复林地164万亩、草原12.86万亩、耕地8283.48亩、湿地 39048.81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1.54亿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56.32万亩、被污染河道 693.08公里;治理恢复被污染土壤4798.64亩;关停污染企业和养殖厂1197家。
2019年联合开展了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专项活动。两年来,共立案4493件,履行诉前程序43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280件,提起诉讼 29件。通过公益诉讼工作,督促7057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商户整改或下线关停。办理生产销售“毒豆腐”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23件,判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7.37万元。主动跟进“问题疫苗”追踪溯源,及时公开检察情况,消除群众恐慌。
针对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办理案件322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8.91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470.35亩。针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税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奖励、国家专项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等开展小专项监督,办理案件938件,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7481.03万元,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8492.93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及其他拖欠的国有资产325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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