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当前,全球物联网产业进入蓬勃发展快车道,与各行各业的融合度不断加深,已经从概念认识升级为新产品、新应用、新模式和新业态。近两年来,我省物联网产业链条逐步完善,规模持续扩大,融合创新蓬勃发展,重大应用示范与推广取得显著成效,已经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促进创新创业的新核心。
今年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物联网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也走过了整整十个年头。在总结过去十年山东省物联网行业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为推动协会会员单位在各行业、各领域内追求卓越、寻求突破的新生态,展望未来物联网前沿热点发展趋势,助力我省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树立行业标杆,鼓励企业在激励和学习中快速、健康发展,引领物联网行业的整体突破,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度山东省物联网行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一)协会会员单位及山东省物联网行业科技工作者。
(二)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会费,符合《山东省物联网协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参选条件。
二、奖项设置
(一)单位类奖项
1、优秀会员单位(分最具影响力物联网企业、最具成长力物联网企业两个方向),共设置10个名额。
(二)应用场景类奖项
1、创新应用场景奖,共设置5个名额。
(三)个人类奖项
1、山东省物联网领军人才,共设置5个名额。
2、山东省物联网十年杰出贡献奖,暂不作名额规定。
三、评选名额
(一)本评选自愿申报,不收取费用。
(二)单位类奖项每单位限报1个,只能在最具影响力物联网企业、最具成长力物联网企业两个方向选择一个进行申报;应用场景类奖项每单位限报1个、且不得与单位类奖项重复申报;个人类奖项(两小类合计)普通会员单位限报1个、理事单位限报2个、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限报3个。
四、评选要求
本评选不接受个人报名,请各单位按照《山东省物联网协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准备申报材料,统一汇总、盖章后报至我会(含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联系人:肖文杰 赵登凤
电话:0531-82679038 13245315625
协会秘书处邮箱:sdwlw@vip.126.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19号山东省人工智能研究院501室
附:山东省物联网协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附表1.2019年度山东省物联网行业单位奖项申报表
附表2.2019年度山东省物联网行业应用场景申报表
附表3.2019年度山东省物联网行业个人奖项申报表
山东省物联网协会
2019年12月29日
打开百度云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rMi_-ZjeFxOc2Bz28kvPg
输入提取码:bzq0
获取附表1~3
附:
山东省物联网协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和鼓励会员单位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提高信用度和知名度,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物联网行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工作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实施,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 评选每1年组织一次,评选对象在本会会员企业中优选。
第四条 评选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进行,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章 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
第五条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为山东省物联网协会会员单位或山东省物联网行业科技工作者;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六条 本次评选设单位类、应用场景类、个人类共3个大类:
(一)单位类
设“优秀会员单位”(可自由选择最具影响力、最具成长性2个方向)1个奖项,要求如下:
1.诚信守法,无违法现象或行为,具有较好的社会名誉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为促进协会建设作出了一定贡献。
3.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①单位奖项申报表(见附表1);
②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在最近两年(包含参评年份)中获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最近两年(包含参评年份)中参与的物联网行业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捐款、捐物、赞助和公益讲座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能证明单位实力的相关证件。
4.“优秀会员单位”奖每个方向各设置五个名额,共计十个名额;最具影响力、最具成长性两个方向每个申报单位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应用场景类
设“创新应用场景奖”1个奖项,要求如下:
1.原则上应为参评年份当年上市的应用场景项目,要求在技术上具有创新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的市场前景,质量稳定可靠、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极好、具有极强市场竞争力、质量优异的应用场景,时间可放宽至最近三年(包含参评年份)上市。
2.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①应用场景申报表(见附表2)
②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提供解决方案与产品及实际省内外应用效果,需要应用单位证明相关照片、视频;媒体宣传证明;获得批文及认证的证书有效期内的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原复印件;国家或省级科技类、物联网类奖励或表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创新应用场景奖”的单位,不得申报“优秀会员单位”奖项。
4.“创新应用场景奖”共设置五个名额。
(三)个人类
设“山东省物联网领军人才”、“山东省物联网十年杰出贡献奖”2个奖项,要求如下:
1.山东省物联网领军人才
奖项介绍:授予在过去一年中在山东省物联网行业做出突出成绩的物联网行业科技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担任一项以上省部级课题负责人,两项以上物联网领域技术专利持有人,包括评奖当年度在内连续两年度企业营收增长达到30%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与三项团体标准制定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完成人,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物联网学科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具有突出成绩的物联网中、基层科技工作者,和在省内举办的物联网、人工智能、5G类大型活动中做出卓越贡献的先锋人物。
本奖项获奖者将作为候选人由协会推荐至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
2.山东省物联网十年杰出贡献奖
奖项介绍:本奖授予在山东省物联网行业起步、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和起到带头、领航作用,为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的成立、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本人在全国乃至国际上物联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业代表性人物。
3.申报者需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①个人奖项申报表(见附表3)。
②与个人事迹相关的证明(如个人曾获奖项、职称和职务证明);个人生活照2张
4.个人类奖项申报者所在单位可以与单位类、应用场景类奖项申报单位重叠。
5.“山东省物联网领军人才”共设置五个名额,“山东省物联网十年杰出贡献奖”暂不作名额规定。
第二章 评选程序
第七条 评选工作在省工信厅指导下进行,按照《国家评选表彰活动评审管理办法》、《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
第八条 初审。参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提报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推荐程序、及材料填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产生复审名单。
第九条 复审。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审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单位,形成复审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
第十条 公示。终审后的候选人名单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查,并在协会微信公众号、网站、头条号等平台公示5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应在异议受理期内向协会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章 奖罚
第九条 协会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表彰。
第十条 获奖单位和个人优先参加本会上级单位评选。
第十一条 获奖单位在获奖后两年内,如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严重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获奖个人在获奖后两年内,如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构成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或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的;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或审查审理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和奖牌。
第十二条 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欺骗手段,骗取荣誉称号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称号,五年内取消该单位或个人的评选资格。
第十三条 评审专家及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在评选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物联网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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