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关于注册制,你知道多少?酝酿了四年半修订终落地的新的证券法

关于注册制,你知道多少?酝酿了四年半修订终落地的新的证券法


修订后的证券法明年3月1日施行。此次证券法从证券发行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大幅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强化信息披露、健全多层次资产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

重点解读:

一:确立证券发行注册制

证券法明确了要全面推行注册制。

一是精简优化证券发行条件。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同时,按照注册制改革精神,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二是调整证券发行程序。在规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证券发行申请注册的基础上,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确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等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并授权规定证券公开发行注册的具体办法。

三是强化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按照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要求,增加规定:发行人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为实践中注册制的分步实施留出制度空间,增加规定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

关于注册制,股市投资者恐怕已经是担忧好几年了,之前有很多投资者谈注册制而色变,其实这都是没有真正理解注册制!注册制通俗来讲,就是让市场来评判上市公司,而不在是谁说好就好或者说坏就坏,让市场自由选择,让市场大浪淘沙,最终优胜劣汰。注册制的特点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将变得简单,但是上市后是否能经得起市场投资者的检验还要看自身行业的经营水平、业绩和能力,还有持续发展的能力等等因素,未来的上市公司上市将变得简单,但同时退市也一样快速,上市公司只要出现业绩连续亏损、业务造假、诚信缺失、经营不可持续等现象,将会很快面临被退市,股市的吐故纳新节奏将加快。

大家都知道,印度股市已经连续很多年的牛市行情了,而其经济发展在不如我们的前提下,股市这样的超级走牛表现很让人费解,经过研究我们发现,印度股市采用的注册制无疑是推升其股市长期走牛的重要因素之一,说白了,因为只要在市场上市的股票,能留在股市的股票基本都是优质的好股票,不存在问题股和垃圾股,因为他们一旦出现问题,很快就会被退市了,没有了这些坏股票,剩下的只有好股票,股市能持续上涨自然也就很好理解了!

所以,关于注册制,大家一定要正确认知,推行注册制并不是IPO的简单大扩容,而是大浪淘沙的机会,并伴随着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给股市不断进行换血,始终保持股市里面的股票绝大部分都是好股票,股市自然也就长盛不衰了,明白了这个道理,不用再谈注册制而色变了,注册制是真正的遵循自然法则的良好机制,很庆幸,它终于来了。

另外,注册制来了,伴随着的一定是问题股退市的加快,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问题股退市,所以,这就要求大家投资股票不能再去投机了,一定要遵循价值投资,远离问题股、垃圾股、不诚信的上市公司,这不仅仅是简单的避免亏损,而是在保命!一旦你买的股票面临退市,什么后果,你该懂的!


二、设立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两个专章

和现行证券法相比,修订后的证券法设立了两个专章——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

信息披露专章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还强化了董监高的责任。

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发行人的董监高要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公平的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者保护专章则明确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是,应当按照规定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相关信息,并如实说明证券、服务的重要内容,充分揭示风险,销售、提供与投资者状况相匹配的证券、服务。

同时提起代表人诉讼。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者按照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同时,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法院登记。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

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证券法还明确了先行赔付、证券纠纷调解等法律地位。普通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此次修改突出投资者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专章设置投资者保护,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建立征集股东权利制度,规定债券持有人制度,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强制调节制度,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制度等。此次修订既规范发行人、市场中介等主体行为,还规范发行、交易、退市等各个环节,加强了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

这个专章的出台,一定程度上规范和制约了上市公司和证券机构在信息披露等各方面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普通投资者以往获得消息虚假和滞后的情况将大幅减少。


三、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重罚干坏事的人

修订后的证券法,进一步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力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重罚干坏事的人,严厉惩治并震慑违法行为。

证券法规定,对相关证券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较大幅度地提高行政罚款额度,按照违法所得计算罚款幅度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一至五倍,提高到一至十倍;实行定额罚的,由原来多数规定的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分别提高到最高二百万元至二千万元(如欺诈发行行为),以及一百万元至一千万元(如虚假陈述、操纵市场行为)、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如内幕交易行为)等。

具体来看,发行人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200万元以上2000万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资金金额百分之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罚款。

证券交易内幕消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法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职责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的罚款。

巨额罚款可以震慑投机倒把、震慑违法违规,必须点赞,市场秩序将会越来越正常和规范,良好的市场氛围更会吸引全世界各地的价值投资资金进来投资,一举数得。


四、考虑市场承受力稳妥推进创业板注册制

注册制是证券法的明确规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同时注册制的推进是分步到位的,不同的板块、证券品种需要分步实施,推行注册制不可能一蹴而就。

科创板的注册制已经授权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3月1日实施,做到了注册制的无缝衔接。创业板注册制,将在法律授权下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把握好证券发行,考虑市场承受能力,按照部署,分步稳妥的推进。

这一点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就如同当年的RD机制一样,貌似可行,但是真正实施之后,我们都见识了RD机制带给我们的后果,所以能提前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分布稳妥的推进,是很值得点赞的。

总之,这部酝酿了四年半修订终落地的新的证券法的出台,也可谓是比较接地气,注重实际,也是我们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大进步,相信我们的资本市场、股市将会越来越好。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1886094.html

setTimeout(function () { fetch('http://www.sosokankan.com/stat/article.html?articleId=' + MIP.getData('articleId')) .then(function () { }) }, 3 *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