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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妇”协议不属违宪审查范围,是否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据韩联社12月27日报道,韩国宪法法院当天作出裁决,确定韩日政府间签署的“慰安妇”协议不属于违宪审查范围。韩国宪法法院表示,这是韩日政府基于解决历史问题、保持合作关系原则达成的一项政治协议和外交决策,围绕该协议的有关评价也属于政治范畴,并非违宪审查范围。


很显然,韩国宪法法院并没有裁定“慰安妇”协议不违宪,而是裁定“慰安妇”协议不属于违宪审查范围。这是韩国宪法法院搞折中、玩太极,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也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韩国宪法法院如果裁定“慰安妇”协议不违宪,肯定得罪韩国总统文在寅。2015年底,朴槿惠政府与安倍政府签订“慰安妇”协议——日本以轻飘飘的10亿日元,妄图将“慰安妇”问题一笔勾销,这可能吗?对韩国人尤其是“慰安妇”受害者及其家属公平吗?所以,文在寅上台后,认为“慰安妇”协议伤害大多数韩国民众的感情,应该废除“慰安妇”协议。如果韩国宪法法院裁定“慰安妇”协议不违宪,这不是打文在寅的耳光?


然而,如果韩国宪法法院裁定“慰安妇”协议违宪,打了朴槿惠的耳光事小,惹恼了日本更麻烦。一方面,“慰安妇”协议是朴槿惠政府与安倍政府签订的,怎么韩国换了总统就不承认“慰安妇”协议了呢?所以,安倍政府一直要求文在寅政府履行“慰安妇”协议。另一方面,日本今年7月起史无前例地制裁韩国,就是因为韩国法院判决几起韩国劳工案惹恼了日本,眼看文在寅与安倍刚刚进行了15个月以来的会面,两国关系刚刚有点缓和的迹象,如果韩国宪法法院裁定“慰安妇”协议违宪,必定让日本大为光火。在韩国,虽然立法、司法、行政相对独立,但司法岂能不为韩国政治服务?

2016年3月,29名“慰安妇”受害者和12名遗属向韩国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审查“慰安妇”协议是否违反宪法,这当然给韩国宪法法院出了难题,让韩国宪法法院左右为难,所以,韩国宪法法院三年多没有作出判决。严格说来,韩国宪法法院应该作出判决,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违宪就是违宪、不违宪就是不违宪,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但是,韩国宪法法院不敢独立办案,而是见风使舵,根据韩国政治风向办案,让外界唏嘘不已。其实,这从韩国宪法法院8名法官一致通过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弹劾案就已经看出——当时韩国宪法法院中的法官有“朴槿惠的人”,但也不得不同意弹劾朴槿惠,因为韩国民众自从“亲信干政门”爆出后就坚决要求朴槿惠下台。


韩国很多东西学西方,什么三权分立,其实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韩国宪法法院尚且不敢独立办案,韩国其他各级法院岂敢独立办案?在朴槿惠系列案尤其是朴槿惠案中,屡屡出现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情况,一点也不奇怪。韩国宪法法院这次裁决“慰安妇”协议不属于违宪审查范围,充分说明韩国司法并不独立,完全是为当下的韩国政治服务。(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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