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
实施范围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程实施范围为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扶持对象:扶持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的是精准识别最新一轮全面性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以国务院扶贫办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数据为准。本人户籍已迁出本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如户籍迁至学校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2.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原则上应注册正式学籍。学籍的确认原则上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上一学期享受过补助政策,且尚未完成在读职业教育学业的补助对象,继续享受补助政策,直到毕业为止。
3.自愿申请。享受补助的扶持对象需学生本人或家庭自愿提出补助申请。
扶持期限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补助标准及实施时间
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实施。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他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补助方式
1. 生源地发放。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学生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向扶贫部门提出扶持申请,由当地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向其家庭发放补助。
2.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因家庭。
3.分期申请、分期支付。补助资金按照上、下学期分期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支付,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各发放750元,直到学生毕业。
工作程序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须通过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社会公示、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确保扶持资金瞄准对象、到户到人、应补尽补。具体工作运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施。
1.网络申报。凡愿提出扶持申请的家庭,均可由学生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从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通过网络完成申报:(1)用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提交申请;(2)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网址:www.yulujihua.com。
2.严格审核公示流程。申报提交结束后,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对申报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补助对象资格条件规定,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村级确认、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工作,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群众监督。
3.补助资金直补到户。对完成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按学期采用“一卡(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时间安排:原则上申报时间设定为
1. 春季学期:申报时间3月10日至5月10日,6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6月底前补助到位。
2.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之前完成申报,12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2月底前补助到位。
责任部门:扶贫信息统计股
电话: 0838-8205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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