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河北张家口市蔚县信访局局长李海明“怒斥”企业负责人,为农民工讨薪的视频引发热议。经其调解,次日,70多名农民工被拖欠的200万工资款在信访局当场结清。继其协助讨薪的视频走红后,12月16日、19日,李海明又先后帮助农民工讨薪10万元、70万元。(12月23日《新京报》)
46岁的李海明从警25年,现任蔚县信访局局长、蔚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他表示,农民工讨薪是年年都被诟病的社会问题,处理欠薪纠纷虽然不在信访局职责范围内,但为了协助农民工维权,他今年已经处理数十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尽管不在职责范围内,李局长却为农民工讨薪数十起,成功的“秘诀”靠的是他主动为农民工撑腰的胆魄,却也有其摸到“门道”的“协助”。
我们为信访局长代为农民工讨薪的“丰硕成果”而感到高兴,希望更多信访局长也能像李海明局长这样为农民工撑腰维权,但同时不免又感到深深的担忧。本来信访局长完全可以去做他的本职,不把精力放在为农民工讨薪上。而相应的责任本来就该由相关职能部门“来扛”。比如用人企业在使用农民工时不签用工合同,为日后维权埋下巨大隐患。农民工需要提高法律意识,但住建部门监管职责尽到了吗?同样,建筑工程被层层转包,成为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一大原因,那住建部门为什么不及时查处和制止?虽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却因住建部门监管上不到位,导致专用账户的工资卡没有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里,这样的责任该不该倒究?又该由谁来倒究?一旦这方面的责任倒究到位了,农民工被欠薪的问题又何以成为信访局长的“课题”?
还有一忧是,农民工讨薪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还是任由其各自为政,农民工讨薪无门、最终群体上访信访局的问题,就只会有增无减。所以,劳动监察大队要真正负起监察之责, 60日之内调查清楚并催款,能够提前的则提前,别让农民工等待太久。一旦建筑商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在尽到劳动监察之责后,要果断移交公安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这就是说警方要密切配合,重拳出击,挂图作战。而对住建、人社、公安、工会等部门未能履行好职责的,政府要有一个权威机构加以有机协调,敦促他们守土有责。检察院、人大和纪检监察机构,也应加强对这些部门专项工作督察,并对涉嫌渎职失责的部门和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追究,最终形成上下合力、职责明确、处罚到位的攻防体系,为农民工不再群体上访讨薪营造最佳的环境。
信访局长成为农民工讨薪的“急先锋”,这是相关制度执行的失守,也是相应责任追究的缺席。既然相关法律和制度已经建立,那就看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了。但愿农民工讨薪问题不要总成为新闻热点,甚至还让一个信访局长成为讨薪的“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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