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2月24日在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上表示,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要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依法促进企业起死回生。要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对没有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要稳妥有序引导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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