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监管部门对迈科期货出具警示函

监管部门对迈科期货出具警示函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张露)近日,迈科期货发布《关于对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及姜晴和张彬、梁红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显示:迈科期货2019年5月、10月先后2次累计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迈科资源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8800万元,至2019年11月29日收回全部借款。

迈科期货表示,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7月11日,陕西证监局发布处罚通知,披露了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资管业务方面存在的多项问题,并宣布对其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在完成整改并被验收前,迈科期货不得新增资管业务。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1647606.html

setTimeout(function () { fetch('http://www.sosokankan.com/stat/article.html?articleId=' + MIP.getData('articleId')) .then(function () { }) }, 3 *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