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广东频道消息(记者朱子荣、通讯员钟飞兴许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纳米产业发展办法》(以下简称“纳米10条”)。据了解,该区将设立6亿元“纳米科技”重点专项,建设全球领先的“中国纳米谷”。
发布会现场。主办方供图
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主任、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赵宇亮院士在发布会上作纳米技术及纳米产业发展前景介绍,广州开发区政研室主任李耀尧、广州开发区科技局局长夏坚作广州开发区纳米产业发展和“纳米10条”政策解读。中国科学院院士、湖南大学教授、副校长谭蔚泓,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科技大学原副校长张跃,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研究员陈学思,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李景虹,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樊春海等出席了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大湾区纳米研究院”)与15家企业进行合作签约,广州高新区与中科院合作签约4个项目,开展联合研发、项目合作、平台建设、科技金融等全面合作。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聚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将依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引进国内外一流纳米科技人才团队和高端项目,未来将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纳米创新集群”,建成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中国纳米谷”(China Nano Valley)。
据介绍,当前,纳米科技已成为中国为数不多、正与美国并跑且部分领跑的科技领域。赵宇亮院士透露,目前中国纳米基础研究走到了世界最前列,纳米技术专利高达21万件,但中国的成果转化率还很低。他表示,如何把这些基础研究成果变成我们国家的生产力,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挑战。
中国纳米谷规划设计效果图。主办方供图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高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目前正在全力构建高端高质高新、集中集约集聚的产业体系,积极推动建设“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和“中国纳米谷”,为承接纳米技术的规模化进驻做好了准备。
记者从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了解到,该区将举全区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纳入创新产业集聚区,实现产业发展国际化目标,成为全球知名的纳米高端产业辐射带动中心,未来打造千亿级的纳米产业集群。实现的路径是重点抓好“五个一”的工程。即:一个研究院(大湾区纳米研究院),一个产业园(粤港澳大湾区纳米创新产业集聚区),一个政策(纳米产业政策),一个纳米科技公司(广东省广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个纳米基金(粤港澳大湾区纳米产业投资基金)。
赵宇亮院士介绍说,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才优势、产业优势,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将崛起粤港澳大湾区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建立一支上千人的工程师队伍,专门服务纳米科技成果转化,其使命是把在全国各地的纳米科技研究成果,在这个平台上来转移化,变成技术,变成产品,变成国家的能力。而“中国纳米谷”是一个产业区、聚集区,之所以命名为“中国纳米谷”,就是希望聚集、服务全国纳米科技科研机构和企业。
据了解,“纳米10条”政策核心条款包括研发平台奖励、融资扶持奖励、重大项目奖励、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纳米之星”大赛奖励、办公用房补贴、重大推介交流补助等七个方面的扶持奖励。据测算,单个纳米企业最高能获得超过1.7亿元的政策扶持。
“纳米10条”全力支持建设纳米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开绿灯。
对建设纳米加工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和应用推广平台、通用纳米制造平台、纳米测试分析平台、纳米检验检测平台、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研究实验平台等纳米科技领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平台建设费用的50%给予奖励,每个平台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平台,经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科技项目管理相关程序认定,每个最高奖励5000万元。
对新建立的纳米产业重大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进行奖励。另外,对带动性强、产业创新能力突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纳米科技平台和项目,将另行予以重点扶持。
对新设立的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纳米科技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房价的10%一次性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万元。
业内人士乐观预计,此次出台“纳米10条”新政,将助力包括大湾区纳米研究院在内的纳米科技企业和机构加速发展,形成一批上市的高技术创新产业和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产业,最终在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全球领先的“纳米技术创新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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