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谁非
近日,深圳一男子去超市买了一个9块钱的西瓜,趁店员不注意,就顺手拿了支价值10元的牙膏。没想到这一幕被在监控前的超市老板,看得一清二楚。
随后该男子同意赔偿400元给店主。事后该男子觉得冤枉,认为应该偷一罚十,老板罚款400元,这是在“打劫”。超市老板表示,如果该男子悔改并写保证书,他可以退还300元。
那么您认为超市老板有罚款的权利吗?超市遭遇小偷应该怎么办?
(北京闻泽律师事务所苑晓波律师)
答案揭晓
北京闻泽律师事务所苑晓波律师:
超市老板没有罚款权。罚款权的设定,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的人大才有权制定法律或法规,确定罚款的项目和金额。不是任意一个单位或者组织就能够随意制定罚款的制度的。
超市遇到小偷应当报警处理。私自处罚的行为不妥当。小偷偷东西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未经司法机关处理,即所谓“私了”,有谋取私利的意味,这也是小偷为何在事后觉得冤枉的原因所在。
(编辑:康乐 责任编辑:徐雯 监制:曹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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