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在和平邨宾馆举行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按照目前高速收费标准将采用降价方案,未来8、9座车也将按照小车标准收过路费。
与此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未来大货车降费后,将成全国高速费用最低的省份,平均能为物流企业降低1%物流成本,也即提升一个百分点的利润。
据介绍,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5人,其中,消费者15人、经营者2人、专家学者1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人、利益相关方2人、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4人。
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消费者参加人的构成和比例均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黑龙江省实施细则》的规定,产生过程合法、公开、透明。
记者从听证会上了解到,此方案总体上是降低了货车的车辆的总体通行费,特别是对折扣吨位以下的轻载货运车辆实行八折优惠,通过车(轴)型收费标准调整和差异化优惠双向调节,均衡调节路网货车通行成本,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黑龙江龙运快运有限公司的听证会代表刘岩
刘岩告诉记者,“新的通行费标准充分考虑到了物流企业和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可以提升企业运输效率,减少成本。6型车为例,单公里在1.5元左右,现在新的标准单公里1.44,降低了6分钱,从运输企业成本考虑大概能降低1%,也就是利润提升了1%。”
绥化物流企业代表刘玉琦
刘玉琦表示,支持新标准的实施,同时建议加大超载货运车辆国省道行驶的打击力度:“有超载车上不了高速,他们会选择在国道、省道运营,他们暗中就搅乱了市场运营,这样就希望能加强国省道的超限超载治理力度,加强这些车辆的管控。”
与此同时,听证会上也有个人代表,对9座车降为1类车表示欢迎,“我家原来就有9坐车,但因为原来算2类标准,一般不敢开上高速。现在好了,去哪可以带着全家走高速去游玩了。”
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收费稽查部长申佳峰
申佳峰向记者介绍,“2019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召开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货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收费公路客、货车执行新的车型分类标准。
我省此次费率调整,客车收费标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8座和9座客车由原来的2类车降为1类车,相当于8、9座车费率降幅43.75%;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原来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
2类至6类车收费标准与标准装载相比降幅在5%-27%,折扣优惠后的降幅在24%-41%,所以此次调价方案对我们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车辆通行费的收入影响较大。
我们利用2019年11月1日至7日的货车收费数据,按照现行费率和拟调整费率分别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是拟调整费率后的收费额比现行计重收费额相比,总体下降了2.84%,动态测算预计减收车辆通行费0.96亿元,加上ETC95折扣,预计全省全年车辆通行费减收3亿元。”
记者向申佳峰了解到,新规实施后,还有一点新变化:“以往货车计重收费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治超,用超额收取超载车辆的费用来补偿其对公路资源的破坏。
从本质上来说,货车计重收费的做法并没有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虽然超载车辆会被加重收费,但这未从根本上杜绝超载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的现象,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依然可能受到威胁。
新的货车收费政策实施以后,所有的超载货车将不被允许进入高速公路,如果测出车辆超载,则会被直接劝返。
因此,从理论上来讲,新的货车收费政策实施以后,超载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的现象将得以彻底禁绝,这也将提升在高速公路行车的安全度。”
会后,按规定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呈报省政府审批,待省政府批准后,我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将于年底前出台。
龙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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