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两所以浙江大学为母体的独立学院转设拟获批,校名均冠“浙大”!
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网站消息,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学校获得通过。
有关学校名单公布如下:
两所独立院校冠名“浙大”
有三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它们分别是: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浙大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转设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新疆科技学院。
这两所浙江省内的独立院校在转设之后,正式名称虽然不再使用原母体浙江大学的全称,但将继续使用“浙大”作为其校名前缀。
6所职业院校进入本科层次试点,“职业高等学校”也要来了!
值得关注的是,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公示的9所高校中,有6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占据了名单大多数。这是继首批15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后,第二批6所试点高校。
今年6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全国首批“职业大学”成立,15所职业院校不仅实现了更名“大学”,同时成为本科“职业大学”。
近年来,职业教育“利好”不断,有分析指出,本次高职升本出现了新的变化,国家教育部明确提出了“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同时升本后名称均保留了“职业”二字!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随着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
职业高等学校对应于普通高等学校,包括专科、本科层次。同时,“将职业教育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为将来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对接国家资历框架奠定法律基础”。
目前,技工学校已纳入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为保持义务教育的统一性,取消初等职业学校教育,全国仅有职业初中15所,且已统计入义务教育学校,作为义务教育的特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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