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越来越多人开始懂法的时候,大部分公司都不敢再像以前一样随意裁员,因为我国《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如果公司辞退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员工,那么应当根据该员工的在职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而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辞退消息,那么得再额外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待通知金,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难看出,公司如果想要随意的辞退员工,那必须支付一大笔经济补偿或者是赔偿金。
但是,如今还是存在着一些公司,会使用各种各样的小手段,去逼迫员工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因为员工如果以“个人原因”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的话,那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那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实践中,绝大部分公司为了逼迫员工主动辞职,经常使用的那些惯用手段,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绩效考核
当我们入职的时候,都会和公司签订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内肯定包含了我们每个月的劳动报酬,还有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而如果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是由固定工资加上绩效考核组成的话,那么就需要当心公司“搞小动作”了。
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员工主动辞职,都会在也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上面着手,之前就碰到一个用户表示:“为了逼我辞职,领导每天都会给我安排大量的工作,还规定让我当天就要完成,如果完不成就要扣我绩效。”
很多人面对公司这样的压力,最终都会承受不住向公司主动提出辞职,这么一来公司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调岗降薪
试想想,明明在自己的岗位上做的好好地,突然被公司转到了一个人生地不熟的部门,美名其曰说是锻炼你的沟通能力,实际上则是想让你从事一个与之前完全不一样的工作内容。
这么做的面对很明显,就是想让你每天都处在一个非常繁忙的状态,一方面要接触新的工作内容,另一方面又有领导在旁边叮嘱这些东西今天就要搞定,久而久之你的内心就会生出想要辞职的念头,从而向公司提出辞职。
然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岗位的变动属于劳动合同结构发生重大改变,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想要单方面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那么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一致才能变更,那为什么公司能不经过我们允许就进行调岗呢?
因为有很多公司都会在劳动合同内作出约定,比如“公司有权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这么一来只要公司的转岗没带有侮辱性和欺诈性或者是降低我们的薪资待遇,就可以单方面对我们进行转岗。
工作转移
最后一种方式就是,公司会将原本属于你的工作内容交接给其他人,可能刚开始你还会觉得公司终于看到了自己的辛苦,但慢慢的你会发现自己从最开始的工作繁忙,渐渐变成无所事事,每天上班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而这个时候,很多人会觉得自己在公司已经没有什么价值,加薪升职都没有希望的情况下,自然而然的也就会生出换个工作的念头了。
总结
上面三种情况,是很多公司都会采取的方式,这么做的目的固然是为了不支付经济补偿。然而很多时候,公司逼迫员工主动辞职的做法都是不合法的,而若是员工在这种情况下主动辞职,也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员工主动辞职的权利,也就是员工只要在工作中做的不开心了,随时都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走人,而如果员工辞职的原因是公司的某个行为侵害到了自身权益,那么即便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员工也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简单拿几个实践中常见的情况举例,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克扣工资又或者是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那么我们就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不愿意支付,那我们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更多可以满足员工主动辞职还能获得经济补偿条件的法律依据,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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