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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仲裁“国家队”探索网上仲裁 提升国际海事争端话语权

中国网12月12日讯(记者 吴琼静)近年来,伴随着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在国际贸易往来中,围绕海事、海运方面的争端也时有发生,海事仲裁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近日,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举办的“发展海事仲裁事业,共促海洋强国建设”圆桌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中国海仲副主任卢鹏起在会上表示,中国海仲愿与各界一道共同努力,为促进中国海事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卢鹏起在致辞中表示,60年来,中国海仲极吸纳国内外仲裁事件最新成果,逐步建立起与国际接轨、适应中国海事发展需要的仲裁规则和制度体系,累计受理海事海商案件数千件,公正性和权威性得到广泛认可,公信力、影响力不断提升。“海事仲裁的国家队品牌效应不断放大,已经成为世界重要海事仲裁机构之一。”但卢鹏起也指出,我们需要客观地认识到中国海事仲裁机构目前还存在着专家人才不足、国际影响力亟待提升等问题。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海事仲裁事业迎来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责任重大,需要补齐短板,以海事业务为根据,以大交通、大物流为新方向,推动形成海事职业共同体。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司长魏东在主旨发言中表示,海事仲裁在航运业、造船业等海事相关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其定纷止争的职能担当为营造稳定和谐的航运市场秩序,促进航运物流服务的高效运转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现代航运服务业的重要一环。在新时期,海事仲裁行业也迎来了新的机遇:一要助力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二要提升我国在国际海事争端领域的话语权;三要努力创新和完善我国航运法律规则制度,为国际贡献更多“中国智慧”。

“总体来说,我国仲裁业的发展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还不匹配”,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仲裁工作处处长石海认为,中国海事仲裁应利用我国广泛的经济、贸易、投资活动,形成具有独特中国文化特色的规则体系,提升我国仲裁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在谈到如何通过海事立法和司法相关规则进一步完善和支持海事仲裁时,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主审法官、国际商事法庭法官郭载宇表示,在立法层面上,我国最高法院已经启动了《海诉法》的修改研究工作,广泛征集了航运界、律师界和学界的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司法解释层面,也会在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海事仲裁今后在建设海洋司法中心、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方面将会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海仲秘书长顾超在总结回顾中国海仲60年来的发展历程和变化时介绍称,作为唯一一家海事仲裁的“国家队”,中国海仲一直通过制定完整而严格的管理制度,严格把控仲裁服务水平,迄今为止做出的2000多件裁决无一被法院撤销,服务质量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2019年5月,中国海仲获评“涉外服务十佳机构”,今后还将不断扩大国际业务,深度参与国际仲裁治理,积极代表海事仲裁界发声。2019年,中国海仲首次以观察员的身份参与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第38届会议,参与审议并讨论了相关工作文件,为国际投资争端仲裁等规则的制订积极提出了中国方案。

此外,中国海仲还积极探索智能化、网上仲裁的服务模式,从立案到结案全流程均可以远程实现。例如,中国海仲率先在浙江自贸区推出了保税燃油加注争议快速处理网上平台,通过网页端和微信小程序相结合的形式实现争议的网上处理。

顾超表示,随着中国企业日益深入地参与全球竞争,传统的航运企业业务逐渐向空运、仓储、海上建筑等诸多领域延伸,中国海仲将进一步整合航运、陆运、空运等多种物流形式以及仓储、运输、配送等产业链上的多个环节争议解决服务,力求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将海事仲裁做强做大,努力推动我国向海洋强国、交通强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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