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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砍伐自家门前大树 获刑五个月

生活中

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

却会引发严重的后果



前不久

一名男子就因砍伐自家门前大树

获刑五个月



因自家门前的大树妨碍出入,擅自将其砍伐,不料错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树,最终受到刑罚。6月18日,经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7月15日,兴宾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27日15时许,在兴宾区小平阳镇刘平村民委南阳村,陈某家发出嘈杂的装修声,一辆运载装修材料的车正向陈某家门口缓缓行来,眼看就要进入庭院了,可却被迫停靠在家门前,原来是家门附近的一棵大树挡了道。于是,陈某向安装工人覃某借了一把锯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大树采伐。经了解,该树是隔壁家老人18年前种下的香樟树,经聘请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陈某所采伐的树木为樟科樟属樟树(香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树,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罪名成立,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以此为据,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除了这个

还有一件容易被忽视的“小事”

也引发了严重后果



近日

一名男子因携带菜刀进站乘车

被拘5日

......

旅客不能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动车或火车,在乘车前,铁路工作人员都会对每位乘客进行安检。可是,偏偏有些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近日,一名男子就因此被拘留5日。



民警将陈某带到值班室进行询问。

7月18日上午,准备在来宾北站乘坐动车的陈某被拦在进站安检处,原来,陈某的行李箱内有一把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刃长度为16厘米的铁刀。

接警赶来的来宾北站派出所民警覃忠斌,将陈某带到值班室进行询问。据陈某自述,这把菜刀是他在砖厂打工时用厂里的氧焊加工打磨制成的,平时用来切菜,因为自己辞职了,便想将菜刀带回家。因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并不知不能携带刀具乘车。最终,陈某被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

陈某指认其携带的刀具。

来宾北站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旅客,正值暑假期间,外出游玩乘坐动车时,切勿携带管制刀具,以免遭受不必要的处罚,耽误自身行程,影响站车秩序和安全。

新闻加点料

★ 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管制刀具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二是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三是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

四是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多刃刀具。

五是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

平日要增强个人法律意识,

自觉规避风险~

来源:来宾日报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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