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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大唐最荣耀的颜色,武则天赏赐这种颜色的衣服调动大臣积极性

历史上,一个新的封建王朝的建立,都要确定本朝的历法和服饰的颜色,来证明自己的统治是顺承天意、合乎天道,即“改正朔,易服色”。《论语·阳货》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汉刘熙《释名》记载:“紫,疵也,非正色。五色之疵瑕,以惑人者也。”紫色,在传统中的黑、白、赤、黄、青五正色之外,当时,穿着紫色服的人身份和他人并无等级高下之分,奴仆、待卫均可穿着,紫色不是正统、高贵的颜色。在汉代壁画、出土的陶俑中,也时常能见到浅紫色外衣的使用,紫色服在魏晋之前也很少进入正统服制。魏晋、南北朝以来,紫色的地位迅速上升,在隋代正式超越朱色。

隋朝大业元年(605年)规定服制:“自天子逮于青吏,章服皆有等差。始令五品以上通服朱紫,…六年(610年)复诏从驾涉远者文武官等皆戎衣,贵贱异等,杂用五色,五品以上,通着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绊绿。青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皂,士卒以黄”。自隋代定紫色服色以来,紫色成为身份和尊贵的象征,能够获取一身紫袍金带,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追求。古有“春秋立元正始大一统,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光宅元年(684年),武则天下令“旗帜改从金色,饰以紫,书以杂文。改东都为神部”,武则天时期,形成了“借紫”、“赐紫”制度。

据《唐会要·舆服上》中《内外官章服》记载:“天授二年(691年)八月二十日。左羽林大将军建昌王攸宁。赐紫金带。九月二十六日。授除纳言。依旧著紫带金龟。借紫自此始也。”借紫亦作“假紫”,服饰制度的一种。唐宋时规定,文武百官的服色。三品以上用紫,四、五品用缚,宫职未到三品如蒙特许,亦可用紫,时谓的“假紫”。例如:唐代诗人王建《宫词一百首》曰:“御前新赐紫罗槽,步步金阶上软舆”:《舞曲歌辞·霓裳辞十首》有:“一时跪拜霓裳彻,立地阶前赐紫衣。”

僧侣赐紫衣始于武则天时代。唐代载初元年(690年),武则天以紫衣赐予重译《大云经》有功之僧法明等。《旧唐书》中《薛怀义本传》云:“怀义与法明等造《大云经》,陈符命,言则天是弥勒下生,作阎浮提主,唐氏合微。故则天革命称周,怀义与法明等九人并封县公,赐物有差,皆赐紫架婆、银龟袋。”《资治通鉴》卷第二百四《则天顺圣皇后上之下》记载:“(十月)圭申,教两京诸州各置大云寺一区,藏《大云经》,使僧升高座讲解,其撰疏僧云宣等九人皆赐爵县公,仍赐紫袭装、银龟袋。”

武则天时期,赐紫成了赏赐服饰的手段,是对文武官员、高僧、宦官等重要的一种奖励制度,调动了官员的积极性,冲击着时人的观念,为唐代服饰制度增加了新的内容,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古代冠服制度体系主要体现和维护了上下尊卑,亲疏等差的社会政治与礼仪秩序。《周礼》规定:王祭服之制为六冕。周代凡有祭祀之礼,帝王百官皆穿冕服。其中包括大袭冕,夜冕、黯冕、磊冕、稀冕、玄冕。《周礼 ·春宫·司服》云:“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辨其名物,与其用事。王之吉服,祀吴天上帝则服大袭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表冕:享先公、飨、射则麓冕:祀四望、山川则羹冕:祭社裙、五祀则希冕:祭群小祀则玄冕。”

在中国封建社会历代服制中,最为贵重的服饰,就是从事祭祀活动所穿的祭服。冕服最具有错彩镂金、繁褥华瞻之美的品格,因而它是体现上述规范最为典型最为明显的服饰,也是在众多服饰品类中居于首位的服饰。冕服是皇帝和官员的大礼服。但是,天子祭祀天地,穿什么样的祭服?儒家经典上说的并不一致。就连天子的衣服也有不同的种类。《周礼·春宫·司服》云“王之吉服,祀吴天上帝则服大装而冕,祀五帝亦如之。”而《礼记·郊特牲》却记载“祭之日,王被褒以象天,戴冕噪十有二腕,则天数也。”“褒”即衰冕。帝王祭祀时所穿的绣有龙形的礼服。由冕冠、冕服、蔽膝、大带、佩续等组成。天子冕冠用十二腕,每脆用珠玉十二颗:冕服绣有十三章。共之冕服降王 等:即冕冠用九旗,每脆用珠玉九颗;冕服绣有九章。所绣龙纹亦有不同:天子之服有升、降之龙,公之服只用降龙。祭享先王、接受朝见、共同宾客及大婚迎亲均可穿着,制出商,至周完善。

公元589年,隋朝重新统一中国,秦汉时期的服饰制度得到了逐渐的恢复。隋朝将“日月、星辰”等纹饰放回到皇帝的冕服上,从此“肩挑日月,背负星辰”成为后世历代帝王冕服的基本形式。在显庆元年(650年)九月,太尉长孙无忌与修订礼仪之官上奏说:大袭冕是黑羊羔皮做的,天子在冬天穿可御寒。而在夏季天气炎热时,就不能穿。他们建议天子穿衰冕才与汉《礼记·郊特牲》中论断相吻合,才是符合时宜的,郊祭天地都穿褒冕,停止用诸祭皆用大袭冕。

自显庆元年C650年)九月修礼之后,改用褒冕参加祭祀的活动并不是唐高宗李治,而是在天授元年(690年)当上皇帝的武则天。《旧唐书·舆服志》记载:“开元十一年C723年)冬,玄宗将有事于南郊,中书令张说又奏称:“准令,皇帝祭吴天上帝,服大袭之冕,事出《周礼》,取其质也。永徽二年(651年),高宗亲享南郊用之。明庆年修礼,改用褒冕,事出《郊特牲》,取其文也。自则天己来用之。若遵古制,则应用大袭,若便于时,则褒冕为美。”继之,唐玄宗也“以大袭朴略,冕又无腕,既不可通用于寒暑,乃废不用之。自是元正朝会依礼令用褒冕及通天冠,大祭祀依《郊特牲》亦用褒冕。”后来,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各朝帝王郊祀均用褒冕。武则天则是废弃大袭冕,改用褒冕的第一个实践者,为儒家服饰制度的传承、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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