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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这一波新规即将来袭,速来围观!关乎你我,京津冀人群必看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即将步入2019年下半年了。明天就是7月1日了,步入7月份之后,小编想提醒大家的是,又有一大波新规即将来临,与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且关系到你的钱包哦~如此重要的事情,小编觉得每个人都不可错过呢,赶快随着小编来认识下,7月马上将要施行的一系列新规吧。怕落下的小伙伴们,也可以来收藏一下哦。

(一)全国性新规:

一、买车方面:车辆购置税要降低,买车更省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根据公告,自7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

新政中最大的变化是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这也就意味着,新政执行后,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即俗称的裸车成交价。

二、7月起,ETC车辆通行费优惠不少于5%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从7月1号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 无差别基本优惠,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

三、铁路方面:7月10日起,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

7月10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暨暑期运行图。新投用一批复兴号动车组,内地联通香港的高铁车站增至58个,南宁至广州、南宁至昆明、兰新高铁哈密至乌鲁木齐等区段,运行时间大幅压缩。

四、房产方面:三种情形可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7月1日起,《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实施。《通知》决定,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包括: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五、出入境方面:护照、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下降

据国家移民管理局消息,自2019年7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降低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普通护照由每本160元降为每本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由每张80元降为每张60元,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六、看病方面:更多“救命药”纳入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工作方案,新版的医保药品目录将在今年7月发布,谈判准入的目录将于9-10月发布。方案将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中的非医保品种,同时把更多“救命药”纳入医保目录中,缓解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七、控制污染方面:这些地区开始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根据去年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Tips:国六排放标准就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中的第六阶段排放控制要求。与国五相比,国六将更加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例如要求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0%,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下降50%,氮氧化物排放下降42%

其中,上海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提前实施国6b排放标准。

标准实施后,对在2019年7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已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本市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仍可继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江苏全面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自2019 年7 月1 日起,江苏省将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根据《关于南京市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2019 年7 月1 日起,南京市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地转入本市)的轻型汽车,须符合或严于轻型汽车国6a 标准;南京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含外地转入本市)的重型燃气车辆,须符合或严于重型汽车国6a 标准。

八、税务方面:7月1日起税务注销更方便了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对现有政策作出细化、补充和完善,推出更大力度优化税务注销流程的系列举措,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自2018年9月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为响应纳税人诉求,此次发布的通知扩大了即办范围,对此类情形及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同时,对于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但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二)地方性新规:

1、河北省:将对严重失信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进行重点监管

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列入“黑名单”的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限制其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取消其参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评先评优资格。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

河北省对列入“黑名单”建筑类企业将被限制投标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或依法限制;对其申请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严格审查;对建筑类企业,依法限制其投标。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

来源:河北新闻网

2、上海市:《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施行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相关规定,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最高则可罚5万元。

此外,7月1日起,上海市内酒店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的牙刷、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等“六小件”,以促进资源的减量化和再利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发布《关于本市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相关问答》称,酒店不主动提供“六小件”应兼顾住客便利性和满意度;如原先不收费的,不得借机收费。

3、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200元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

《通知》明确,综合考虑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因素,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4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56元/小时。以上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此外,北京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散装熟食

7月1日起,《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将正式实施。按照新政,北京市对小作坊、小餐饮店实行许可制度,对小食杂店、食品摊贩实行备案制度。

根据新政,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散装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区人民政府确定不得经营的类别。

4、近期,太原、深圳、天津、青岛、南昌、乌鲁木齐等地已发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

天津: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自2019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5983元。

深圳: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27927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太原:

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自2019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8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本年度的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过20208元;下限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资标准。

更多地方公积金调整具体内容,可以到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看!

5、浙江:全面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

7月1日起,浙江将全面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管理。这意味着,已列入高速公路“违法失信清单”货运车辆一旦行驶到高速公路收费站,如果不按时接受处罚进行整改,上高速的时候就会被引导和劝返。

目前,浙江省已经建设完成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系统,实现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计重数据的互联互通。浙江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定期统一归集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数据,对非现场执法信息数据进行“违法判定”,并将判定结果下发各市治超非现场执法平台,在当地交通外网或政务服务网对相关车辆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生成“违法失信清单”。

6、江苏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江苏省人社厅日前联合省财政厅、省医保局下发通知,从今年7 月1 日起执行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将由6 月底前的19935 元下调为16842 元,下限将由3125 元调整为3368 元,下限标准的增长率为7.7%。据了解,这是近年来江苏首次下调社保缴费基数上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全省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和60% 确定。但由于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没有计算在内,按上述办法确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相对偏高,广大企业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对此一直有反响。

看到这里,小编内心是无比的激动和开森呢,因为又可以省下一部分钱了!下半年马上将要开启,不知道你年初给自己定的小目标实现了吗?从新的一月起,让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加油吧!祝愿每个人都能早日实现自己心中的美好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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