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执法办案、明断是非、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法院的一纸判决不仅仅是对一起具体案件的处理,更是对社会风尚的一种引领。
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审结大量案件,其中一些看似很“小”的案件却产生了巨大影响力,它们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赢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天介绍的“小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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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飞踹医生被反击致骨折案
案件回顾
患者与诊所医生发生纠纷,医生在被打过程中反击导致患者骨折。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医生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医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5月1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该案,撤销一审判决,判处医生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责任。
庭审现场
患者叶某未带钱去村诊所找医生王某结算以往看病费用,两人发生争吵、厮打,叶某被他人劝离诊所十余分钟后,又突然返回诊所小跑冲向王某抬起右脚跺王某,王某侧身躲避用手抓住叶某右脚将其掀到,致叶某摔倒在附近的电动车上造成左腿腓骨骨折,轻伤二级。王某家属拨打120将叶某送医并支付其全部住院费用。一审判决医生王某有期徒刑一年,赔偿患者叶某1.3万余元。
庭审现场
二审认为,患者叶某在争执厮打被他人劝离诊所后,再次从诊所院外小跑冲向医生王某,并用突袭踢跺王某的行为,属不法侵害。医生王某为使本人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没有侵害叶某的故意,具备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条件,虽致他人轻伤,但防卫手段、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亦未造成重大伤害,属正当防卫,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编辑:王 蕾
排版:孙 丽
审核:殷秀峰
封面漫画:郎开衡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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