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先生说历史
引言
封土制在欧洲来源已久,在曾经的中世纪,土地对人们的作用十分重要,是当时人们生产和发展的核心。在中世纪以前的历史阶段,欧洲一直用“采邑”制度作为土地制度的核心。
《中世纪文明词典》中提到这一点:
“封建制度是这样一种政府体制:自治的大土地贵族对国王承担特定的义务,主要是服军役(骑士),作为回报,使用土地(采邑),剥削半自由农民(农奴,维兰)的劳动,封建制度随着委身制、豁免制、封臣制的融合而兴起于9世纪。”
采邑制度在当时等于是一种等价交换,用土地换来臣子的服务。在九世纪以后,人们开始不再提到“采邑”,从而用“封土”来代替。在之后的几个世纪里,封土制一直是西欧社会中土地制度的核心。但到了十四世纪到十五世纪,封土制渐渐衰落直至消失。
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让西欧的经济中心逐渐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而商品经济蕴含出了强大的力量,让人与社会的平衡点更为自由,不再局限于土地。
- 庄园的产生和发展
早期的人类社会,并没有太多的能力去左右自然的发展变化,生活保障全靠自然恩赐。因为生产力的低下,自然经济一直是生产力发展的主导。而自然经济的核心,就是优先满足自身的的基本需求,这就是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
图 | 中世纪西欧庄园
这种生活方式导致了庄园成为当时社会生产的一个基本构成单位。一个庄园就是一个小的独立王国,他们与外界没有什么太多交集,全靠庄园内部的自给自足。
赵立行在《西欧中世纪集市与新兴商业意识的形成》中提到:
“庄园的最大特点是封闭性,作为一种政治体制,各阶层的人都安于其位,不得僭越,作为一种经济单位,其森严的壁垒使经济处于最简单,最原始的状态。”
正是这种相对封闭的原始经济形态,让人们过于依赖大自然。商业活动几乎是十分罕见的,社会上没有对应的服务,也没有规范商业活动的行事准则。而当时所谓的商业活动,最多也就是封建地主们互相交换土地或者奴隶而已。
在这种社会条件的制约下,就算有的地主希望通过商品交易去获得一些东西,也根本没人可以提供可以交易的商品。比如曾经修道院的粮食储备不足了,为了确保修道院的人可以正常生活,他们需要去市集上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从当时的记录来看,他们需要大量的盐、布匹、铁、陶器、木材、粮食和酒。但是仅仅就是这点东西,他们居然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去筹集收购。可见当时商品经济是如何的不发达。
- 集市的产生和发展
随着原始集市的不断发展,商品的交易逐渐增多,人们开始意识到物品交换带来的生活便利,远比自给自足更加舒适快捷。
图 | 集市
人类有了需求,社会自然就会有所变化,这时候商品经济开始走向历史舞台,人们开始逐渐找到了一种彼此更为自由,充满活力的连接点。土地不再是人们唯一的依靠,商品交换让他们看到了新的希望。
这种全新的价值观的产生,大大激发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以至于日后逐渐取代了自然经济,成为西欧社会经济的主体。而也正因为这些因素,封土制给社会带来的制约能力逐渐减小。
一批批全新的社会阶级逐渐诞生,商人为代表的的资产阶级,成为了全新的存在,他们证实了没有土地也能过上富足的生活,是商品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虽然早期的商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极其低下,但是这并不能组织资产阶级发展的这种历史必然性。
二、当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后,人们对商品交易有着空前的热情,而封土制这时已经变成了阻碍商品交易的一种禁锢制度,逐渐瓦解已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封土制的衰亡,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了很长一段的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经济的不断变革,自然经济逐渐被商品经济所取代,人们的生产重心也从劳动生产,变为了商品交换。
图 | 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商品交换
这时候,故步自封的庄园已经打开了大门,自给自足已经不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为互相依存,互相支持。而飞速发展的经济,也为封土制的消亡积攒力量,这份力量,就是在商品经济中受益最大的商人。
唐纳德·卡根在《西方的遗产》一书中说到:
“城市的上层公民增强了经济力量,对旧的领主们发起了挑战。”
到了十四世纪到十五世纪之间,商品交易越来越活跃,人们在意识上已经完全认可了这种新的经济形式,人们的农业生产和手工业发展,都跟商品经济息息相关。市场的需求,已经成为主导人们生产的根本要素。这时候,城市开始迎来全新的繁荣。
封建的王权,已经不能完全左右社会底层的人民了。人们已经产生了自由、民主的意识。在这些意识的影响下,商人们开始不满足于自己的现状,希望得到更多的资源以供进一步的发展。
城市和工商业的双重发展,都需要大量的土地和可以从事商业生产的劳动力。而这两者,都与封建的庄园制度有着本质的冲突。所以这个时候,封土制已经成为了时代发展的毒瘤,它占用了大量的劳动力,也限制了土地的使用。这时候增强了经济力量的商人们,开始对这种制度发起了挑战。
掌握经济命脉的人,无疑就是掌握这个时代命脉的主人。就算在封建时期,封建领主们的权利至高无上,但是当人们从商品经济中体会到了甜头,得到了实际的好处,底层人民也会对上层的统治阶级产生质疑。
当这些社会底层的农民,在城市中找到了更好的工作,他们会发现,他们的生产不仅仅局限于庄园中为了温饱而努力,还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
图 | 被市场售卖的商品
那些蔬菜、粮食、油脂和手工艺品,一旦被拿到市场上,可以换取更高的利益,他们也会变成商人的拥护者,去挑战旧的封土制和那些封建领主。
所以,在这种商品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商人与其拥护者,也必将会把制约自己进一步发展的封土制消灭,从而取得更大的利益。
三、封土制主要依赖的土地,在商品经济的作用下,已经变成了商品的一部分。当大量土地已经进入了交易市场,封建领主手里的土地越来越少,封土制的消亡已经是必然的结果。
封建的封土制,本身就建立在一切以土地为核心的基础上。所以封建领主们无疑是希望可以永久持有手中的土地的。可是这也只是一个愿望,他们没有办法完全制约手下的农户们,不降土地以各种形式出售或者出租。而且其实在很早以前,土地买卖就在社会中偶有存在。
当1290年通过了《买地法》,有了法律法规去指导这种合法化的土地买卖行为之后,买卖土地更是变得十分平常,这对依靠土地的封建领主们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1、土地买卖改变了封土制的土地持有关系
封建土地的原始持有者,是封建的君主。土地作为君主用来奖赏功臣的奖品,被分发给了那些封建的领主们。
图 | 封土领主
但是这些领主们有用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和获取自身收益,在根本上这些土地还是属于封建君王的。土地,是连接君王与臣子的重要纽带,是君王统治国家的一种手段。所以在早期,土地是绝对不允许被买卖的。
马克·布洛赫在《封建社会》一书中提及:
“在加洛林王朝初期,认为附庸可以自由转让采邑将是荒谬绝伦的念头。因为采邑不是属于附庸的财产,只是委托给他, 以换取严格意义上的人身役务的。”
所以当《买地法》通过之后,在法律上,这些土地已经可以当做商品,卖给其他人,所以封建领主的土地占有已经不再完整,而统治者对土地的控制力度也在日益减小。
这种统治者通过土地去制约领主,而领主又以土地来管理民众的关系已经被打破,封土制早就名存实亡,无法继续下去了。
2、土地买卖让更多阶级参与到土地交易中来
从之前的统治阶级和领主对土地的独占,到后来只要通过买卖,都能获得自己的合法土地。越来越丰富的人参与到了土地交易当中来,他们有商人,有手工业者,有农民,也有封建领主。而土地在他们的眼中,已经变成了一种可以交易的商品,不再是统治阶级的驭下手段。
很多自由的劳动力,通过土地交易,获得了新生。这也让越来越多的土地进入到了交易市场中,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
图 | 更多的人获得到土地
封建领主手里的土地日益减少,迫于无奈,他们甚至也加入了土地交易的大军中,用商品买卖的方式,去重获本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土地。这时候,土地已经不再是君主分给他们的,而是他们通过金钱自己买来的,完全切断了封建统治者与领主之间的联系。所以,封土制的消亡,也是大势所趋。
结语
新旧交替,是历史发展的规律。趋利避害,是人类进步的根本。在十四世纪到十五世纪中,西欧社会形态的转变,让越来越多的人在商品交易中获得了好处,导致了人们思想本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资产阶级已经悄然兴起,人们的自我意识也已经增强。
在这种前提下,落后的封土制,已经完全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反而对商品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阻碍。在法律保障和经济影响的双重作用下,土地已经逐渐不再为王权服务,而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一种强有力的辅助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封土制的消亡是一定的,这种落后、封闭的制度,只能默默的退出历史舞台。
参考历史文献:
《中世纪文明词典》
《封建社会》
《西方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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