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中国营养学会编著
先说结论:在营养学与食品安全理论中,没有食物相克
食物相克 致人死亡的说法,很可能是偶然巧合,或是食物中毒引起,或是特殊的体质产生的食物过敏现象,并非食物相克
社会上所谓的 食物相克 的理由,
一是认为 食物含有大量的 草酸,鞣酸 与钙结合 影响营养吸收,事实上,大部分植物性食物均含有草酸,比如 菠菜和豆腐 ,虽然草酸能与钙结合,但其影响小,没有被结合的钙仍可被人体吸收利用,何况,菠菜和豆腐 还有 蛋白质,多种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以及其他的有益健康的植物化学物,因此,不能因为食物中某个不确定的影响而放弃整个食物
二是食物之间产生化学反应,比如 虾和水果,认为 虾中的无价砷 和水果的维生素C ,会生成 三氧化二砷(砒霜),按照 人类砒霜中毒需要 50mg,,人类需要通过40kg的虾和足够的水果 才有可能 转化得到 50mg的三氧化二砷 ,这个是不可能的
我国营养学家 郑集教授,委托 兰州大学 对100个健康人做相克食物研究,一周内连续让100人吃 所谓的相克食物,比如 土豆+西红柿,韭菜+菠菜,牛肉+土豆,鸡肉+芝麻等,均为发现有异常反应
因此食物相克一说 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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