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8年7月22日晚11时许,工地收工后,几个工友相约一起喝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1时。喝多了的刘某借着酒劲向另一房间走去,他知道里面住着一位刚从外地来工地探亲的妇女。见四周无人,刘某推开房门扑到妇女的床上,受到惊吓的妇女刚要呼救,就被刘某掐住了脖子,妇女拼力反抗,一脚将其踹到床下。刘某又一次扑上床掐住该妇女脖子,强行将其衣服撕掉,正在对其施暴,妇女一边反抗一边大呼“救命”!正在夜巡的保安听到呼喊声,闻声赶去,发现刘某赤裸着下身和妇女滚在一起,刘某见有人来了,起身逃跑,被保安绊倒在地,刘某跪地求饶,两人仍对刘某实施殴打,致其当场死亡。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每一位公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权利,对于保护国家、集体或公民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弘扬社会正气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法律对于正当防卫持鼓励的态度,主要体现在对防卫限度作有利于防卫人的解释,这是激活沉睡的防卫制度的重要举措,鼓励和支持公民大胆积极防卫,切实让法不得向不法低头理念真正落到实处。但是正当防卫毕竟具有损害一个法益保护另一合法的属性,因此,在实施正当防卫时应严格遵守正当防卫的条件要求,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的权利。如果你读到本案例,敬请仔细归纳案件事实,切不可感情应事,想当然地认为强奸犯就该死,在刑法领域,除了了重大的国家法益外,生命是法益处于居高无上的地位,当行为人罪不当死时,非经法定程度或符合法定条件,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生命。以下笔者结合本案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展开讨论。
保安与妇女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是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从本条规定来看,我国正当防卫制度分为一般防卫和特殊防卫,也称无过当防卫。
一般正当防卫应具备四个条件:前提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时机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特殊防卫其实也是一般防卫的特殊情形,应具备一般防卫的所有条件,只不过在满足特殊防卫条件时,不存在过当的问题。在实施特殊防卫时,必须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即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及他人生命的犯罪,如针对采用醉酒方式强奸妇女的,就不能实施特殊防卫,直接将行为人打死。
本案中,当保安冲进房间制止时,刘某已停止了强奸行为,并跪地求饶,此时保安和妇女已失去正当防卫的时机条件,即不法侵犯已经结束,因此,保安和妇女殴打刘某并致其死亡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在此,有必要说明一体化防卫的情形,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行为人有可能实施新的侵害,被害人面临法益受到新的侵害可能性,犯罪既遂后对行为人采取的一系列防卫行为,仍视为前面防卫行为的延续,即一体化防卫行为,仍为正当防卫行为。本案中,强奸罪已经既遂,在保安的制止下,刘某已跪地求饶,不可能对妇女实施新的侵害行为,后面保安和妇女殴打某的行为不是一体化防卫行为,应视为新犯罪。
保安和妇女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绝对不具有复仇功能,不法侵害被有效制止后,剩下的就是让行为人受到法律应的制裁,如强奸罪的基本犯,就要在三至十年之间处以刑罚。从另一角度来说,强奸行为被有效制止后,即使当场将行为人打死也不可能使得被侵犯的法益复原,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有违正当防卫的目的。
本案中,根据案情,保安和妇女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见,这种情况下,处罚是十分严重的,起步刑就是十年,本案中,保安和妇女的行为又不能被认定为防卫行为,如果认定为防卫行为,即使存在过当的情况下,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条三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即对保安和妇女可在十年以下量刑,甚至可能免除处罚。
从案情来看,本案中,难以认定保安和妇女打死刘某的行为为防卫行为。因此,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结语:刑法设置正当防卫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如果正当防卫被滥用,一旦其行为不能被评价为防卫行为,实施防卫者有可能涉嫌新犯罪,较防卫过当的处罚要严重得多。因此,在实施正当防卫时,要牢记正当防卫的目的:有效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将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交由公安司法机关,由法律对其实施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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