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关于做好离汉人员新冠肺炎检测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离汉人员离汉前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和其他人群“愿检尽检”的原则,分类明确了离汉前接受过检测人员和未接受检测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复工复产复学的条件。
《通知》指出,离汉人员中的重点人群(到目的地从事公共场所服务、交通工具服务及养老机构、监狱、看守所等特殊场所服务的人员,教师,医护人员,以及相对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在离汉前,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到具备资质的疾控等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湖北省、武汉市统筹解决。其他人群离汉前,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个人负担。检测机构应当提供检测结果证明。既往接受过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且结果阳性者,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对于离汉前接受过检测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即可正常复工复产复学:一是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二是持有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三是能够出示包含以上检测结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对于不能出示以上证明的离汉人员,抵达目的地后要按照当地防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或隔离医学观察。
此外,《通知》还对各地加快推进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通行码”数据库共享提出了要求。(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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