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教师吃饭后猝死,家属多次申请理赔被拒,校方:不是工伤不赔
如今,猝死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频率很高,但每次劳动者加班猝死的事件被爆出后,便会引发各种争议,按照我国因猝死导致死亡的人数,年轻人占居多,这也在暗示我们工作需要劳逸结合。
图片来源于网络
接下来,管家将通过一则“90后教师吃饭时猝死,家属多次向校方索赔均遭拒”的案例,来和大家聊聊猝死在保险合同里会赔吗?
01案例详情
2017年暑假期间,武汉的段某(化名)是一名90后男教师,暑假期间应校方要求留校加班,某天中午12点50分钟,段某在去学校食堂吃饭的时候,突然晕倒在地,送往医院途中,因抢救无效而没能存活过来,死亡的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图片来源于网络
段某的突然去世,给家人带来巨大的悲痛,处理完段某的后事后,家人便向校方申请赔偿,却遭到校方的拒绝,给出的理由竟然是不属于工伤,所以校方不给予赔偿。
按照工伤保险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认定为工伤,而不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意外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02校方:不属于工伤
学校给出的说法,认为段某未在规定的加班时间内发生意外,当时事发时间是12点50分,而学校规定的加班时间是:早上8点至中午12点、14时至18时这两个时段,所以他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条款内,因此段某的意外事故不属于工伤。
图片来源于网络
随后,家属四次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均遭到拒绝,给出的理由:非工作时间内事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直到2019年中旬,通过各种证据和死亡证明来看,段某的死亡才被认定为工伤,而家属得到了相应的理赔。
03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职工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意外事故属于工伤,但也要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是给予我们知识的启蒙者,这个职业是神圣的,更应该维护教师的权益。
对于90后教师猝死这一事件,引发了不少的争议。
有些朋友认为相关部门应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从实际情况出发,并非硬搬法律条纹,根据事情的灵活性来运行这个规矩,并非一口否决加班的劳动者。
图片来源于网络
那么下面管家就为大家科普一下,猝死在意外险是赔的吗?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是哪些呢?
一般来说,猝死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是不能给予理赔的,所以我们要清楚意外险的理赔范围。
只要意外险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这四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合同范围的,保险公司都会给予理赔的。
所以猝死是不符合意外险的四个条件,因此不能理赔,除了猝死不赔以外,还有下面这几种情况,意外险也是不会赔!
- 高原反应,意外险不赔。
因为人在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的四个条件之一,所以高原反应不属于意外事故,不能给予理赔。
- 食物中毒
当投保人因细菌感染的食物导致中毒的,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原因导致的,并非意外导致的,所以意外险也是不赔的。
- 妊娠意外
我们都知道,女性在怀孕期间,风险是很大的,所以妊娠意外是在意外险合同的除外责任内。
最后,我们是先体检还是投保,其实可以为自己先风险测评,再投保继而体检,点击了解更多,免费为你测评哦~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2890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