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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随着家长对教育的重视,不管自己孩子的成绩好坏,大多都想选择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于是逐渐产生了“择校热”、“择班热”,但由于学校招生条件的限制,成绩优异的同学可能获得一个学位,但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想进入一所心仪的学校可谓难上加难,不得已,只好“剑走偏锋”,找领导、求熟人,又是宴请、又是送礼,一番周折,总算了却一桩心愿!
学生到班后,还可能会因为基础差,安排的座位偏僻,即所谓的“养老区”或“休闲娱乐区”,这当然与家长的初衷大相径庭,就会出现逢年过节的红包满天飞!
暂且不提是家长的“良苦用心”呢?还是家长希望孩子能受到老师们的“特殊”关爱造成的这种互相攀比、争相送礼的现状!至少我认为家长的“红包”不能收!
抛开“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不说,也不讨论网上所说的广东连州的张老师因为某种原因点开了家长88.88元的红包,并马上返还了一个90元的红包,被家长投诉到教育局受到诫勉处理的事,至少我们也知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额外利益必定都有附加条件,一位教师面临的是全班几十位学生,也就是几十个家庭,教育是均衡的,不要为一些蝇头小利而不去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假如有一天,这个学生离开了你的班级,你如何与曾经收受红包的家长偶遇?当然,背后的闲言碎语又让你情何以堪?甚至有一天,你会发现你的“意外之财”绝对与你的荣誉可能成反比,会出现上述张老师所遭遇的被成功“套路”的情况!
何况现在国家正在逐步提高教师待遇,例如,班主任津贴的发放、首套购房在一定范围内每平方米价格低于同地段商品房1000元以上的优惠等,还有“三名”教师、“出彩教育人”等的评选,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教师的幸福指数,使教师获得职业成就感、幸福感!
既如此,何必因“灰色收入”使自己心灵蒙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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