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是网络上讨论最热烈、时效性最强的话题之一。
最热烈,是因为常有两种观点尖锐对立。老师们总抱怨工资太低,有些人却指责教师不知足,假期多、工资高,还有补课费。
这里面其实有误解。老师抱怨工资低,参照物是公务员。反对者却拿社会较低层次者与教师作比较——如环卫工、农民工、无业游民等。
工资高还有补课费的说法,也是片面且偏激。
教师以公务员为参照,并非不知天高地厚,而是《教师法》第25条有规定:教师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
反对者拿社会底层与教师比较,是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毕竟,成为一名教师与成为一名环卫工,难度不可同日而语。
时效性最强,是因为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的法律规定,自《教师法》订立至今,从未得到落实。教师们持续不断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在网络上发出声音,因此引发论战。
反对给教师涨工资者的理由是,教师群体中很多人,师德有亏、专业能力不行,配不上高工资。或者说,教师的灰黑色收入够多了,不需要再给。
不得不说,乌合之众总是非理性的,常一叶障目,或人云亦云。高瞻远瞩者才能看清本质,知道教师队伍素质不高的原因,是待遇太低,无法吸引优秀人才。
万事皆有因果。以因证果,才知始终。反因为果,则误入歧途。
是以,中央和国家于2018年1月发布《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
2020年是全面小康收官之年,教师也不能掉队。2019年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各省实施督导,对落实教师待遇不到位的,一律问责并要求整改。
近日,山西太原发布《关于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再增加20%的绩效工资,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从2019年9月起补发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1000元。
太原用实际行动落实了中央和国家关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意见,值得点赞!
教师与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是相当的,差别主要在地方性津贴和奖金。经济较发达地区,津贴奖金比基本工资还高。
有些地方故意混淆“工资”与“基本工资”的概念,说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是相当的,依法落实了教师待遇。
事实上,“工资”这个概念,是包括津贴和奖金在内的,而“基本工资”则没有。
《教师法》里说的是“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并不是说的“教师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基本工资”。
明眼人一看就懂,高层怎能不知?现在国务院要亲自督导,再不能打马虎眼了。
山西太原以“绩效工资提高20%,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和提高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方式,整体提高教师工资,定向也非常精准。
这个20%,另有一个称谓,叫“增量绩效工资”。2009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的70%随基本工资发放,30%用于浮动管理。
但是,学校是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难免患有一些体制病。浮动绩效工资最后基本浮动给了管理层,没有起到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因而,教师们抱怨绩效工资制度是“割自己的肉喂了领导”。又因为绩效工资总量很少,还称绩效工资为“讥笑工资”。
反对的声音太大,管理层也感受到了压力。财政状况较好的地区,把30%绩效工资本额返还给教师,另设增量绩效工资用于浮动管理。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学校,班主任工作最重要,也最苦最累。但班主任的待遇却很差,甚至没有。所以没人愿意做班主任。大幅度提高班主任津贴,既是对班主任辛苦付出的应有回报,也有利于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
现在,山西太原已经行动了。在此之前,不少地区也早已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法律规定。我相信,在2020全面小康之年,在国务院教育委员会强力督导下,全国各地教师都有希望了却夙愿。教师这个职业,将重焕生机,成为人人羡慕的职业,以此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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