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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男子自杀不成,反而害死一对儿女

台南市永康区发生一起黄姓父亲携带6岁、5岁姐弟在出租屋内轻生,黄男事后获救,儿女却不幸身亡,黄男称因为妻子闹离婚,酿下大错,获救后相当自责,台南法院以黄剥夺子女性命,依杀人罪嫌起诉求刑20年,台南法院今天宣判,黄父故意对未满12岁儿童杀人罪嫌,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据报道,30岁黄男与妻子发生争吵,妻子离婚后回娘家,黄当日深夜趁儿子、女儿熟睡,在永康区出租屋内打算跟儿女一起离开人世,大楼管理员发现屋内散发异味,报警并破门救人,姐弟俩已经无回天乏术,黄男送医后经急救恢复意识。

黄男称,因受不了妻子闹离婚,才会一时想不开,面对死去的儿女,黄男相当后悔自责。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对未满12岁儿童杀人罪嫌起诉,判处20年有期徒刑。

​检方表示,身为被害儿童的父亲,黄男应尽到教养之责,提供被害 人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生命是无价的,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任何人都无权力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纵使是他们的父母也没有权利,且被害儿童2人于案发时分别为6 岁、5 岁,尚属年幼,黄男竟因婚姻挫折萌生死意,剥夺子女生命,致姐弟俩无法开展自己的人生,真的是人神共愤,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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