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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反抗“软暴力”犯罪行为却“一些人”被当成“反催收”



近日,我们看到很多自媒体都在谈及“反催收”的话题,他们甚至还将“反催收”的人士列为“老赖”的行列,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说金融消费者“反催收”是“老赖”行为,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首先,我们先说说为什么有“反催收”的情况存在,那是因为长期以来金融消费者遭遇到P2P网贷平台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以暴力讨债、软暴力催收、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传播淫秽信息、威胁恐吓等方式恶意骚扰金融消费者,而这些方式都是在触犯我国的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俗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是合理合法的,而一些媒体将这些本来属于金融消费者的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说成“反催收”难道不觉得是非常的可笑吗?

虽然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媒体为什么这么诬陷金融消费者的维权就是他们眼中的“反催收”,其实,一直以来我们都很想问问这些媒体“你们能保证这些催收机构是合理合法和不涉及黑恶吗?”,这个问题我们在评论区询问了很多写“反催收”文章作者,但是没有一个给予我们回复。

催收机构伪装自媒体传播不正当的“反催收视频”,势必对于整个行业造成“伤害”

就这几年以来,我们不管在任何的自媒体平台上看到的一些视频或文章都是在向读者灌输“反催收”的错误思想,其实他们是意图利用这样的方式来“逃避”法律责任的监管。

比如说“@好人丢”这个自媒体,他向来自称是以前是做催收的,但是他录制的一些视频的内容的确和相关法律有着“冲突”,但是,现在谁敢保证他现在不是“催收”呢?

还有一些自称为自己是律师或者从事法律专业的作者,奇怪的是,我们从他们第一个视频或者文章开始看,一直看到他们最新更新的一个视频,但是很奇怪的是,我们从头至尾都没有看到这些人的证件,或者足以证明他们就是律师或者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依据,而在整个视频的内容我们觉得就是打擦边球。

有谁能保证这些催收机构不是“涉黑涉恶”团伙呢?既然不能保证那么“反催收”不就是“反抗犯罪”吗?

其实一直以来,没有任何一家P2P网贷平台敢保证他们的催收机构不“涉黑涉恶”,也正是因为如此,金融消费者不管是接到催收电话还是拨打这些P2P网贷平台的官方客服询问催收的身份信息或者所隶属公司信息时,这些P2P网贷平台以及催收成员都拒绝回答。

而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打电话的催收成员真的是公司性质的吗?如果我们说他们是“黑社会讨债团伙”他们也是无法做出“辩驳”的,因为他们压根有没有资质我们都不知道,况且说以他们的方法方式涉及到犯罪的各种问题难道不就是在“涉黑涉恶”吗?

国家明确“软暴力”法律界定,根据界定的范围,这些催收人员以及公司都是在使用“软暴力”

2018年8月,银监局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暴力催收”界定标准后,“软暴力”更成为传统催收公司在催收时经常打的擦边球。

此次发布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次确定了“软暴力”的法律界定标准: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个亮点是将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的“软暴力”也列入其中。

也就是说,传统催收公司常用的爆通讯录,P照片等手段,已经被列入“软暴力”行列,一旦被取证,将会收到法律的严惩。

大家想一想,这几年金融消费者的遭遇和“软暴力”催收是不是很一致,那么按照这个法律界定来说,其实合理合法的反催收,就是在“反犯罪”何来违规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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