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电钻打孔、铁锤钉钉、再利用挂片、绳索等工具擅自攀爬至被列为世界自然遗产的三清山巨蟒峰顶部…..本周一,在江西上饶,全国首例毁坏名胜古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曾自认为该行为并没造成多大破坏的张永明获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此外,法院判决张永明及两位同伴还需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人民币600万元。在攀爬过程中,他们将26枚膨胀螺栓钉打入石体,已对山体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该笔赔偿将用于公共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此外,他们还需在全国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白岩松:记得多年前有一个广告词让人印象很深,叫“不走寻常路”。其实仔细看身边的人不走寻常路的人多着呢,有的对,有的不一定对。像风景名胜,明确地不让任何人攀爬,但非得上去,还用了电钻、挂片、绳索等工具,劝都劝不下来,这被判了刑,那就不冤,谁让你“不走寻常路”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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