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午,吴江桃源交警中队接到110报警称,在桃源广福村北面路段,发生一起三轮车和电瓶车相撞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联系120救护车,并赶赴事故现场。
经民警现场勘查,电瓶车已翻下路基,且驾驶员沈某满脸鲜血。询问中驾驶员沈某说,当时他开着电瓶车由南向北行至事发路段时,想要从左侧超越前方正在驾驶三轮车的钱某。没有注意到三轮车上放着一个横向摆放的锄头,且锄头柄超出车厢大半截,致使沈某剐蹭,连人带车翻下路基。所幸的是沈某仅头部外伤,并无大碍。
警方提示:
自行车、电瓶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载物时,应确保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5米,左右宽度各不超出车把0.15米,前端长度不超出车轮,后端长度不超出车身0.3米。(苏报融媒记者 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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