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转眼又到了年底,小伙伴们有些在做业绩冲刺,争取好好过个年,也有一些身在曹营心在汉,在考虑换一个新工作了,今天和大家来聊一下近期的一个热点事件,就是即使是换工作也要擦亮眼睛,一不小心进错了公司,白白辛苦工作不说,还有可能连工资都被追回。
具体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前不久某市官方发布了一则通告,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普通员工、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要将在此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等费用全额退缴至指定账户,我只能说这么多了,更具体的就一对一交流吧。
小伙伴们一看,是不是惊呆了,这家公司能够通过营业执照的核发正常营业,招聘渠道的正常入职,在此公司工作兢兢业业,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劳动报酬,工资发下来,还开心的下回馆子犒劳自己,日升日落,安心的过自己的小日子,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是不是有种晴天霹雳的感觉,窦娥也没有这么冤啊,这日子还能不能过了,我的三观完全颠覆了,正常打份工都能恶从天上来,如果这家公司有问题,为何他能通过营业执照的核发,即使他经营过程有问题,我这样一个小小螺丝钉又怎么通够通晓全局,相关监管单位不进行必要的事中监管,反倒是出了事情之后,追责倒是执行到位,正常劳动报酬都要追回,爆雷之后,大批投资人想追回损失的心情能够理解,但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从公司高管普及到了普通职工,这又情何以堪。
笔者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员,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有关部门这样做可能有法律适用,即使法律支持有关部门这样子做,那部分法律条文也丧失了最基础的公平属性,严重偏向了某一方。我们的党始终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千千万万的普通劳动者则是国家最庞大的群体,最能代表最广大人民。这样的法律条文就与我们的最核心的思想相冲突。
如果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或是语焉不详,那么现行的相关条例和制度就存在明显的缺陷,自由裁量权太大,变成了合法的违背法律的本意;或是制度执行的保证力不够,在执行的过程中走歪了,国家领导人强调过,要全面依法治国,要推动制度建设和制度完善,特别是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而避免权力溢出,伤及无辜。
总的来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制度建设与完善也是需要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完成,在这个完善的过程中,就需要我们的审核部门全面完善负面清单,明确列出禁止的行为,将错误的苗头扼杀在摇篮;监管部门加强事中监管,及时挽回错误;小伙伴也不能埋头做事了,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工作上避开危险地带,不然,真的这样的事情落到你的头上,六月飞雪也不能形容你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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