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的本能上,婴儿睡在父母身旁是最自然合理的养孩子的方式。只是最近的历史里,母亲们才有了两个非常“昂贵”的疑问,“如何喂养我的宝宝?”和“我的宝宝在哪睡觉?”
人类的祖先从没有要求婴儿在夜间或其他时间里和妈妈分开。 妈妈把无助的孩子独自一人留在一个完全分开的空间里睡觉,简直是一个奇怪的想法!
然而今天,人们被教导:“母婴同床非常危险。 被警告:“父母和婴儿睡在一个床上,会导致父母无意间压住婴儿。” 在这样的宣传和引导下,父母变得越来越相信,确实有这样的可能了。
西方国家是如何得出这个与自然相矛盾的结论?
原因很多, 西方对母婴同床的恐惧可以追溯到500年前,在巴黎,布鲁塞尔,慕尼黑和伦敦等主要欧洲城市中, 历史学家记录说,在这些城市的天主教的神父谴责婴儿和父母睡在同一张床上,这是因为当时一些穷困的妈妈承认故意在床上压死婴儿,是为了减少家庭人口(1、2)。 这可能是一个值得进一步考证的历史因素。但也有许多文化因素与当前的情况直接相关。
首先,婴儿配方奶粉的开发和生产,并且在当时社会曾经倡导配方奶喂养,还总结出了的所谓好处。 配方奶养使母亲可以有更多的不在婴儿身边的独立时间。 随着中产阶级富裕程度的提高,以及对个人价值的重视, 父母和婴儿分开卧室变得越来越普遍,并在文化上成为了时尚, 家庭成员,育儿专家和儿科医生都强调孩子独立和保持夫妻亲密关系的重要性。
配方奶出现和普及
到1900年代中期,用配方奶喂养,和把婴儿放在与父母不同的房间里,趴着睡觉(趴着是为了更长时间的睡眠)已经非常普及了。这也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发生了如此普遍的婴儿喂养方式的变化,但是这种方式带来了更严重的问题,引发了婴儿猝死综合症(SIDS)的流行。这已经表明,尽管文化发生了变化,但婴儿对母乳和与母亲身体接触的需求并没有改变。
独立和自立的社会价值观,促使父母希望培养独立的孩子,但也导致了一种错误的信念,即独立必须从出生开始做起。 当婴儿不喜欢一个人睡觉或渴望获得关爱时,这也给父母带来焦虑。
这样的做法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即从生物学的角度,婴儿需要和父母接触,并依赖父母。 然而,为了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许多父母认为最好让婴儿一个人睡觉。这是用他们的观念来育儿,而忽略了育儿儿的科学性和人的本能需求,也没有相关的研究能证实婴儿独立睡觉有益于独立人格的培养。
西方医学的权威性也削弱了父母在养育孩子上的直觉所起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兴起,人们开始越来越信任“权威”和“官方”的观点,而不再相信自己的直觉。但是,目前有关婴儿睡眠的建议主要来自西方的少数白人,其中许多人从未照顾过自己的孩子,他们的结论不是基于科学研究,而是基于他们的意识形态。但是当代的父母却听了他们的建议。
西方的儿科医生和育儿专家错误地认为,分开睡眠可以提高婴儿的“自我抚慰”能力,并会使婴儿成为独立的孩子,成年后更加被认可。反对母婴睡在一起的人错误地认为,母婴同睡中存在的“问题”只有打破母婴同睡才能得到解决,社交技能和独立性只能通过父母最小话的干预和接触以及单独睡眠的支持才能获得。这超越了科学真理。
最近几十年来我们了解到,如果有哪些发育差异可以与睡眠方式相关联,结论恰好是反过来:母婴同睡的孩子似乎更加独立。(3 )
在当年配方奶喂养是一种时尚和十分流行的时候,西方培养出了一大批婴儿“睡眠”专家,由于他们的长期存在,把婴儿要独立睡觉的文化根植的愈加根深蒂固。
但是,当今世界已经走出婴儿配方奶喂养主导的时代。现在是大多数以母乳喂养,由于母乳喂养要求两次喂奶之间的间隔很短,因此婴儿在不同房间睡觉就不那么可行了。
因此,在夜间婴儿与父母分开,才能培养快乐,自信,情感健康,独立的孩子的观念是来自西方社会文化的想象,没有任何人类学或生物学研究作为基础,甚至有些研究还质疑这样的假设。
一个婴儿,独立睡觉,在身边的不是父母,而是配方奶瓶,是属少数几个西方国家在其工业化进程中,婴儿睡眠的典型形象。并不代表完全正确的育儿方法。
Flandrin, J.L. (1979). Families in Former Times: Kinship, Household and Sexuality. Translated by R. Southern. (Themes in the Social Sciences.)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Kellum, B.A. (1974). Infanticide in England in the later Middle Ages. History of Childhood Quarterly. Winter; 1(3), 367–88.Keller, M.A. & Goldberg, W.A. (2004). Co-sleeping: Help or hindrance for young children’s independence? Infant and Child Development, 13, 369–388. doi:10.1002/icd.365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人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osokankan.com/article/1854953.html